暗箱操作醉翁之意不在酒
先以“辞退”为由窃取教师人事编制
后又非法扣压人事档案剥夺教师退休生存权利
党的十九大后 坚持顶风违纪 拒不纠错
对绵阳市教体局和绵阳南山中学信访回复的投诉举报
被举报人:胡 东(绵阳市教体局局长)
邹荣华(原绵阳南山中学校长、绵阳市政协常委、已退休)
吴明禹(原绵阳南山中学校长、绵阳市教体局局长、现任三台县县长)
罗 汝(女、现任绵阳南山中学副校长)
举报内容提要:
本人 1954 年出生,1969 年下乡插队知青,1973 年招录到公社医院工作,1979
年在职考入四川师大中文系带薪学习,1983 年毕业分配到绵阳南山中学任教,一级教师,1990 年被借用到绵阳电教站工作,1999年被绝密“辞退”,此时工作年限已三十年。
邹荣华、吴明禹、罗汝(女)三人在 1999 年对举报人实施的辞退请示报告中,故意隐瞒本人被学校借用至绵阳电教站的重大基本事实,虚构我无故矿工作为辞退事由,又故意隐瞒我1969 年下乡当知青的 4 年工龄,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拒不向本人发放《辞退费发放证明》、《辞退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工资转移证》这些法定文件和发放辞退费,至2015 年绵阳南山中学罗副校长不得已才被迫向我出示提供了 1999 年的原绵阳教委的 71 号批复(发文时间为 1999 年 4 月 12 日)和绵阳南山中学的 1999 年 42 号的请示报告(发文时间为 1999 年 7 月 7 日)(均为黑色复印件),并且“批复”早于“请示”三个月出生,现场加盖了绵阳南山中学的红色公章,注明时间是 2015 年 4 月 9 日。
原来国家在 1996 年已出台文件,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专毕业生,可以自主择业,有人事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录用,此时人事编制的价值凸显,南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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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一个人事编制价值约 30 万元。
虽经我多次申诉要求,但是学校至今仍也不给本人任何书面答复,更不发放六项辞退文件和辞退费。而学校给绵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的回复中,却玩弄欺上瞒下、捏造事实,编造谎言,胡弄上级领导(谎称当时口头通知了本人家属,其实根本没有此事,我本人就居住在南山中学校内,并且至今拒不向本人送达国家文件规定的六个辞退文件,辞退费更是分文不发,并且坚持非法扣压本人的人事和专业技术档案,拒不向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移交,其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他们窃取冒用本人人事编制的腐败侵权行为。),而吴明禹局长基本玩弄不作为,经多次徒劳往返,我在香港中华时报记者徐健的陪同下,终于求见到了吴局长大人一次。但他只有一句话,给你五分钟时间说完走人。他不停地看表,提示已超过十秒,并起身关门让我们出去,而新任的教体局局长胡东多次拜访而不得见,教育局信访办彭老师说胡局长不可能见你。万不得已,2016 年 9 月 13 日我向绵阳市政府投诉反映,被转至绵阳教体局信访办,三个月后又由学校通知我称教体局正式受理。2017 年 6 月初,教体局信访办给了我一份回复,该回复终于承认了我被学校借用到外单位的基本事实,但其他方面则套用绵阳南山中学给绵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的复信的谎言搪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辞退属黑箱操作,瞒天过海的违法行政行为,更为要命的是吴明禹和罗副校长等串通一气,至今仍然非
法扣押我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拒不向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移交,直接造成的恶果是我已 63 岁,而且体弱多病,但仍无法办理退休,靠亲友接济维持基本生存。
举报投诉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2013 年 3 月1 日起施行的 30 号令。
第二条:(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必须将被辞退人员人事和专业技术档案移交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并且明确该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发文单位。这就证明不管绵阳南山中学、绵阳教体局如何辩解,均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有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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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
(十)推进前台业务受理,后台政策协调。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代缴、退休初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其它其于档案延伸服务时,要加强前台服务和后台政策的协调,遇到问题要积极反映,并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积极为存档人解决难题,杜绝推诿扯皮。
总书记 2017 年 3 月19 日对信访工作指示强调,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规范》(试行)2016 年 8 月 2 日
第一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录取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纪发(2008)23 号)
(三)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办法自2016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1993)1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辞退,是指单位按法定事由和程序,对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主动解除任用及其相关关系。辞退不具有惩戒性质。
第五条 辞退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国
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二)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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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应书面通知被辞退人员。
第十一条《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辞退证明书》须存入本人档案。被辞退人员的档案,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中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辞退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借辞退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的,主
管部门可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或提请监察部门处理。
而原绵阳教委和南山中学玩的“辞退”纯粹烂用职权,完全剥夺了被辞退人知情权、申辩权和工作权、一个中学一级教师依照《宪法》《教师法》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本办法自 2016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推动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条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
第六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一)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群众纪律,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六)涉及的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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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原绵阳教委在(1999)71 号辞退批复中,故意违反国家人事部人调发(1992)18 号文件的相关明文规定和向绵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交本人的人事和专业技术档案和发放辞退费,而且就是就歪解为只要求学校的这两项要求,且该批复教委主任没签批,绵阳南山中学一项都未做。
违反有关辞退的法定程序和法定事由,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规定,不调查、不核实,连自己要求学校发放辞退费和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把人事部规定的发给本人的六个规定辞退文件和发放辞退费,歪解为学校只需向本人发放辞退费。
第十六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根据本人从四川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领导获得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附件 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式指标解释:
第 17 条,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
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险部令第 13号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保险法)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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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可以明确本人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就是本人退休养老的生命线,它关系到本人的身份认定、工作年限的认定、养老保险和退休的办理,决定本人60 岁以后的基本生存状况,这是党和政府、《宪法》和法律赋予本人的神圣权利,非经法律特别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原绵阳教委、绵阳南山中学和绵阳教体局恶意串通合谋,至今非法扣押我的人事和专业技术档案,非法剥夺我的退休养老的生存权利,实属践踏党纪、国法,妄图掩盖他们此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窃取盗用我的人事编制谋利的腐败行径,是属党纪不容、国法不容、天理不容,本人恳请纪、检、监检机关、检查院和上级有关领导依纪、依法、严格查处他们的烂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侵权行为,为我们普通教师主持公平正义。
此致
敬礼
举报人:胡海林身份证号:510702195411101214
住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南塔路 3 号
电话:13908111097 2017 年 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