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代国再次调解廖忠三兄弟门市租金纠纷成功
2017年12月14日,廖忠父子及兄、弟四人再次为安岳县大南街16门市的租金分割问题大吵大闹后,不可开交。四人来到安岳县公民代理处,请求胡代国调解。胡代国分别向他们进行了劝解。随后,廖龙的妻子及廖寿的妻子说:我们出于对胡老师的信任,相信胡老师说的有道理,我们放弃要求廖忠今年给付自己租房的想法。谢谢胡老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老大 廖寿、 老二廖忠、老三廖龙三兄弟为父亲廖昌遗产大南街30平方米门市继承纠纷一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提字第182号民事裁定书有关“本院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本案被继承人廖昌所立“遗嘱”无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不可理解的是,在一审、抗诉、二审、高院提审过程中,原、被告律师以及法官们,为什么始终纠缠遗嘱全部有效、无效而不是部分无效?为什么在重审开庭前由公民胡代国提出廖昌的遗嘱只是不该将其早故胡妻子蔡碧的遗产份额也遗嘱给廖忠个人而违反《继承法》第26条规定,该遗嘱部分无效?按照继承法第26条 的规定,母亲去世后,其遗产的一半,父亲无权将妻子遗产胡一半遗嘱给某一个儿子。妻子的一半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分割。就本案而言,父亲、三个儿子各继承四分之一。
一、二审廖龙、廖寿二人赢了官司。因为,当年的评估价,该门市价值24万元户,法院判决,廖忠照顾父亲较多,继承12万元,廖寿、廖龙各继承6万元,双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双方还是不服,官司打到四川省高院。在诉讼过程中,大哥廖寿去世,法院不得不变更廖寿的妻子肯三个子女作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经过审理,高院认为该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判决认定本案被继承人廖昌所立“遗嘱”无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廖龙、廖寿妻子见即将输官司。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经x庭长给廖龙说:水都淹到颈子了,你们还不去找胡代国出主意。
廖龙、廖寿妻子找到胡代国,胡代国立即给安岳县法院杨院长写信,建议按照《继承法》第26条判决。经过重审,法院作出( 2012)安岳民再字第4号判决书。判决廖忠继承父、母遗产房屋份额的八分之六。廖龙、廖寿家人分别继承遗产房屋的八分之一。由于这次判决将一个面积为30平方米胡门市分割为六人所有,所以造成执行局执行难。执行局长带队带着录像机去房管局送协助执行通知书,遭到房管局拒绝,导致多年执行无果、当事人上访多年,还是得不到房产证,导致门市租不出去。廖忠走投无路,不得不跪求胡代国代理。经过胡代国去房管局、国土局唇枪舌战,论理论法,因此,经多次协商,房管局同意将30平方米的门市颁发了六个证件。
详情请看狂人博客《 廖忠:九年官司执行难 胡哥代理几天完》。【文中名字为化名】
《廖忠:九年官司执行难 公民代理几天完》
2015年10月,廖忠领到证件。2016年12月12日,该门市才以3万8千元的租金出租给个体工商户。按照法院判决的份额,廖龙、廖寿妻子每年可分租金共9500元。由于廖忠不给。廖龙、廖寿妻子把租房人的花钵打烂几个。经过胡代国出面调解,廖龙、廖寿妻子两家愿意赔偿租房人4千元,写张欠条,该款在2017年12月12日领租金时扣除。同时,经过胡代国给他们当面算账,由廖忠给付兄、弟二人现金共8000元。本年的租金纠纷到此结束。
2017年12月12日,廖忠领到次年房屋3万8千元。14日,兄、弟两家人到廖忠家门外小区,要求分租金。廖忠父子大吵大闹,就是不给,差点打架。于是,廖忠父子、廖龙等四人来到胡代国公民代理办公室,请求再次调解。廖忠父子吵闹一阵后,就离开了。
胡代国说:廖忠及儿子比起你们兄、弟两家人都弱,当年你们父亲之所以要把该门市遗嘱给老二廖忠,就是考虑你们两家人强马状。我认为,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钱多钱少没有关系,廖忠妻子离婚、唯一儿子三十岁了,还没有对象,这一点,你们应当同情并支持,也不辜负你们父亲生前的希望和托付。至于,你们要求 廖忠把父亲去世国家给的 补偿费拿出来分,我看你们就放弃了为好。我今年71岁了,从事民间法律服务已经十多年,做了不少好事。你们2010年的官司不是我给你们出主意赢了吗?2015年办房产证、国土证,10个证,我也没有收你们的钱,希望你们听我劝,不会吃亏。再这样闹下去,会两败俱伤。
“好,我们相信胡老师,听胡老师劝,没有错!”廖龙、廖寿妻子说:谢谢胡老师
谢谢你们,祝你们2018年还好运,新年快乐!胡代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