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民G先生反映,他在广安“紫云台”购置了一套花园小洋房,因销售方鼓吹宣传,购一楼可赠送小花园约30平米,所以选购了一楼,交房时间定在了2018年1月。
2017年12月,临近交房,市民G先生去施工现场查看房屋修建情况,发现花园面积与原来宣传面积出入太大,随后咨询“紫云台”销售,其回答让其惊恐,态度也十分恶劣,语言如遇仇敌,与其卖房时那是天地之差。
大概内容如下
买方:你们那花园是不是小了点哟?
销售方:是那么大没错。
买方:我们买房时你们宣传的可不是这样!不是说花园面积30平米吗?
销售方:花园面积是赠送的没算钱(实际是算了钱的,纯属打着送花园晃子虚假销售),这个我们不管,反正到时交房不接按违约办,何况又没写在合同上,我们没有说过花园30平米。
买方:你们卖时宣传的可不是这样,是不是太假了,我们不得接房。
销售方:反正我们按时交房你不接是你的事,到时按违约办就是。
试问,虚假宣传算不算骗,合同上没写的就不算欺骗?不算,那市面上那些骗子为什么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留下虚假宣传的物证难道就可以说没有发生过?购房的不只一户。
奉劝销售方,赚钱要赚良心钱,不要把老百姓当傻子,砸了招牌害了自已。
难道这些事就没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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