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39|评论: 0

[群众呼声]

 关闭 [复制链接]

尊敬的各位上级领导:
         恳请您们在百忙之中抽一点时间关爱一下2017年5月被整改的民办教师,我们本来就人微言轻,没什么话语权,也不是从事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敬请上级部门领导为我们开启仁德之门主持公理,现就营山县府、县教育局等领导对全县144个民办教学点进行整改时,在方式方法上有待商榷之处做如下陈述:
      一、整改之前:自2010年国拨款以来,县教育局个别领导以协调为由头每个教学点克扣了2000元;目前为止各教学点有被截留七八万的,也有十七八万的不等。与川财教[2010]350号、国办[2012]48号、教财函[2013]147号、川府发[2016]9号等文件规定不符,规定指出: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切实落实。中心学校不得以统筹的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公用经费。同时《教师法》第4条、25条、《教育法》第71条等也对教师合法权益及公用经费的核拨作了明文规定。但他们回复一句公用经费统筹管理了。
       二、整改之初:他们以不办证、不拨款了威胁办学教师签订自己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办学条件不具备恐吓办学教师不签字就表示自己自动放弃;个别领导说你觉得不公你可以不教了,甚至说以前是赏饭给你们的;什么待遇标准也没有就必须签临请合同;让女年满50男年满55周岁的老教师净身出户等。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28条、31条、54条、《劳动法》第17条、19条之规定大相径庭。
       三、整改中期:他们号召、动员各乡镇干部,让目前在民办班读书的孩子下期转到各中心校读书。与《民法》第5条、第28条离经叛道。
       四、整改中后期:全县进行了校级领导的大轮换,咨询时相互推诿。
       五、整改后期:一直以来我们都希望能够得到县级各主管部门领导的同情和关爱,诉求数次的回复一成不变,而且不管三七二十一制定了不合情理的待遇标准!(目前临聘人员的待遇每月约2000元,全年之总和还不及同等在编教师的三分之一!)这与《劳动法》第46条相一致吗?规定指出: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虽然我们不要求与编职内教师同等享受待遇,但至少要让我们能生存吧!没有整改之前我们还免强能维持生活,但整改之后我们被推向了万丈深渊,终日饱受精神折磨和生活煎熬。他们怎么能这样卸磨杀驴呢?
       六、整改之后:既没对清退老师的教学投入、失业做出适当补偿,临请老师也仍然坚守在原来的教学点上,同样担负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均衡发展与验收时换汤不换药、搞形式主义。唯一变了的就是国拨的公用经费被“均衡”了!临请人员无法生活了!
       上面所述属实,真诚恳请各主管部门领导、媒体人士调查核实。
      乡村孩子们同等享受国家优质教育资源是应该的,我们也愿意合理接受县委县府、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但我们不能成为均衡发展的牺牲品, 故诉求如下:
(1)提高临请人员福利标准
(2)酌情安抚清退教师
(3)合理解决老有所养
(4)适当返还克扣经费
     
                 营山县民办教师呈
         
                           2017.12.8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