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身份证骗贷骗借 伪造公章竞标和销售
阆中某某生物科技公司法人代表违法行为谁来查处?
为了保持银行征信和个人良好信誉,他出具自造证明材料成功更改《身份证》中的出生年份;为了公司经营,他私刻公章参与竞标和签订合同。阆中临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仲林近年来种种胆大妄为的违法行为,竟帮助他渡过一次又次难关。
然而,正是他的此危及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违法之举,让他四处骗借骗贷且屡屡得手。日前,李仲林的违法行为遭到他人实名举报。
更改出生年月证明印章露馅
向阆中市警方实名举报李仲林的,是他昔日的经营合作伙伴冯大勇(联系电话13350276000)——李仲林的数个债权人之一。
据了解,家住阆中市商城路东段4号的李仲林,原本出生于1967年6月22日,当时光流淌至2015年1月30日时,他的出生年代月竟然出现戏剧性一幕:其新办的《身份证》上显示为1965年6月22日。
冯大勇说,李仲林为更改出生年代更换《身份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了阆中市档案馆的证明材料。当地公安机关一位分管领导据此证明通过审批。事后,李仲林的此举遭到他人举报。阆中市警方派员到阆中市档案馆进行了调查。
据阆中市档案局局长苟全珍日前向媒体证实,李仲林当年的确来过阆中市档案馆,申请出具出生年月证明。事情发生于2014年下年。阆中市警方派员调查后,档案局办公室人员向苟全珍作了汇报:调查发现,李仲林向公安机关出具的阆中市档案馆的证明,上面的印章与阆中市档案馆现有印章存在明显差异:前者系电子印章,后者系手工刻制。
据阆中市档案馆办公室人员回忆:当年李仲林来馆申请出生日期证明,所持的是本人的《结婚证》。因风马牛不相及被他们拒绝。
那么,李仲林后来出具给阆中市公安局的阆中市档案馆的证明,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只有一种可能,李仲林在自持的证明上做了手脚:通过改头换面的复印,然后加上了自制的印章。”苟全珍分析认为。
李仲林为何要更换自己的《身份证》呢?冯大勇经过多方了解,最终才闹明白:他的目的就是拥有良好的银行征信、以及个人良好的信誉。而事实上,2015年1月底前,李仲林因债务缠身已染上4起在审官司。
冯大勇反映,更换了《身份证》的李仲林,依靠良好的银行征信与个人信誉,于2015年相继骗取浙江民生银行贷款200万元、阆中农商银行贷款350万元,同时,向私人借款3000万元。其借款者涉及七八十人之众。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此前李仲林向乐山商行贷款6000万元,作抵押物的“开元农资公司”房屋产权,其中的3000平方米此前已卖给他人。
空手道获得“意帮电子”50%产权
2014年6月,冯大勇经人介绍结认了李仲林。当月,两人商议各出50%的资金,购买位于阆中市工业园区的“意帮电子”。当时,“意帮电子”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竞拍1100万元,加上税共计1200万元。
事后,冯大勇通过贷款筹得资金付款,而李仲林却迟迟不见动静。眼看‘意帮电子’产权过户限期逼近,经李仲林同意,冯大勇想法帮其四处借款交清了款。
然而,让冯大勇没有想到的是,他帮李仲林借款之举,最终将他拖入资金困境的“泥潭”。
“意帮电子”到手后,李仲林自告奋勇联系出租事宜,最终没有结果。“意帮电子”场地因此被搁置至今年10月,才以年40万元的价格租了出去。
而冯大勇替李仲林借款垫付购买资金,李仲林一直没有还。2016年3月18日,李仲林向冯大勇打下《借条》。注明:所借563万元偿还期为2016年5月30日前,逾期不还,冯大勇有权低押临泰公司有机肥厂厂房及设备。另按月息2%计息。
不料,《借条》约定的还款期到时,李仲林的承诺成为一句空话。
冯大勇反映,购买“意帮电子”后,他承担了替李仲林借款的利息。由于借款全系民间借贷,冯大勇背上了高达500万元的利息资金。在借款人要债的包围中,冯大勇咬牙支付了300多万元资金利息后,自己多年来的积蓄因此一洗而空。
今年10月中旬,冯大勇再找到李仲林催款,李仲林称没有钱,如逼债只好走法律程序。“我如今连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支不出,哪还有钱来打官司?”冯大勇说,他算了一下账,如果起诉李仲林,他将先期支付20多万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今年11月23日,饱受李仲林骗借的冯大勇,向阆中警方实名举报,希望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冯大勇在实名举报中称:李仲林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查处这种违法之徒,希望阆中市警方积极作为。他希望,求助网络后,会得到有关部门关注!他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