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时,司机赵某撞上逆行电动车致对方重伤,北京一审法院认为“闯黄灯”行为是禁止性规定, 其后果等同于闯红灯,认定赵某负全责,赔偿51万余元。赵某不服上诉,“闯黄灯”=“闯红灯”?成二审辩论焦点。
>>闯黄灯出事故被认定全责
2016年6月18日,赵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门头沟区某路口处时,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驶来,双方车辆发生碰撞,李某受伤。
双方确认:黄灯亮起时,赵某尚未通过停止线,他在黄灯亮起后继续向前行驶,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而李某则在前行时遇到对向左转车辆,遂避让至对向最里侧的机动车道,在路口内与直行的赵某发生碰撞。
门头沟交通管理支队向法院陈述称:“依据相关法律,黄灯亮后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未通过停止线的禁止通行。闯黄灯属于违法行为,后果等同于闯红灯。赵亮闯黄灯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故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二审争议:二者违法性质不同?
赵某:闯黄灯只是轻微违法行为,与闯红灯的违法性质不同。因车辆惯性在黄灯亮起时越过停止线,属轻微违法行为;黄灯是警告、警示行为,红灯才属禁止行驶,在实际操作中,只有闯红灯才被扣6分,同时罚款。而对方逆向行驶才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逆行者李某:有统计数据显示,闯黄灯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90%,危害大于闯红灯,自己属于合理避让,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
昨日二审未当庭宣判。
>>司机闯黄灯有何规定?
“闯黄灯”在执法处罚方面,一直存在争议。2010年,浙江嘉兴舒某闯黄灯被罚后起诉交警部门,终审败诉。当时就有蜀黍普法,闯黄灯“罪”同闯红灯,罚款百元扣3分。但2013年1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而今天该案中,北京法官表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仍需担责,也是 要求驾驶员在黄灯亮起时停车让行。
>>网友热议
@小草:闯黄灯的事屡禁不止,此案给各位老司机一个警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恋家的孩子:逆行也是禁止性规定吧,应该同等责任。
@咚咚锵: 弱弱问句,如果绿灯不会闪,又没有倒计时,直接变红灯,不小心闯了咋办?
@朵啦喵:可以参照美国加州做法,黄灯亮时,如能安全停车,则停车。如无法安全停车,则应小心穿过交叉路口。
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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