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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共享单车哭了:不是因为倒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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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清早起床没事儿翻新闻,结果看到共享单车又出事儿了!!!究竟什么人总跟共享单车有仇啊,扔车烧车花样损车...车究竟怎么你了!

  半个月前ofo运维人员在琉璃立交附近发现40辆被焚毁的共享单车,接下来他们又陆续发现了5处焚烧共享单车的点。车被烧的只剩一根黑溜溜的支架,看图都觉得好心痛!媒体报道说警方已经介入了调查,那毁坏共享单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说,不管烧毁单车的人目的是什么,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虽说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不少,但它的初衷很好,倡导了一种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也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共享单车每辆成本在“400—800”不等,怎么说也是资源呀,就这样烧掉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毁一辆车可能是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随便玩玩,但毁一群车到底会是什么人的行为呢?其实年初的一起案件能给我们答案。

  今年2月26日,10多辆共享单车在成都三圣乡一家农家乐旁小沟里,被人蓄意点火烧毁。3月1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通报称,成都市幸福梅林故意破坏烧毁共享单车案件告破,嫌疑人系幸福梅林景区自行车租赁从业人员,因共享单车使用者多次将车辆停放在其租赁点位,影响其经营,遂怀恨在心将共享单车烧毁。

  生意被抢值得同情,另谋出路也没什么问题。但你的出路绝不应该是损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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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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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一撮脑残在在故意损坏公共财务在刷存在感·······

发表于 2017-12-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横行的世道,你期望市民的素质有多高?

发表于 2017-12-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单车一出来,与之相关的生意就少了。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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