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驾驶的车辆 11月27日上午,成都交警六分局挡获一名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目前,该驾驶员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被予以罚款500元,记12分,并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成都交警六分局绕城大队副大队长胡嘉志介绍,11月27日上午9点26分,他们在成雅高速成都收费站进入绕城的互通匝道口上挡获一辆号牌为豫B9809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在对驾驶员朱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朱某持有B2驾驶证驾驶该重型半挂牵引车,且拖挂有重型罐式半挂车(空车)。 民警随即将驾驶员朱某传唤回分局,经过调查,发现其不仅准驾不符,且驾照还在实习期内。 朱某介绍,他知道自己的驾驶证不能开这类车辆,可当时与他同行的司机累了想休息,所以他才来开。“我们要开到义和去,当时他说太累了想休息下,我们又赶时间,所以我就来开,虽然晓得驾照不得行,但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随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最终对驾驶员朱某处以罚款500,记12分,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驾驶员朱某因为是实习期记满12分,还将面临注销驾驶证,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情况。 交警提示,重管车辆公司应该加强对重管车辆的安检和驾驶员培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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