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重污染天气,如何保护学生的健康?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与《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相同,预警由轻到重分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每个预警的启动都对应一种应急措施。 根据《预案》,当启动三级预警(黄色)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辖区内中小学取消户外活动。 启动二级预警(橙色)时,绕城高速以内的中小学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而当启动最高级别一级预警(红色)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辖区内中小学校停课,全市中小学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全市中小学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为了保障预警信息及措施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学校及学生家长,《预案》提出,要分级建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网络、短信发布平台。同时,在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学校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人性化关怀,为因各种原因到校的学生提供代管等帮助;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安排组织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活动,并加强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 针对被耽误的教学计划,《预案》也给出指导意见,在实施四级预警(蓝色)、三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处置措施时,所耽误的体育课等可采取调课方式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中小学课程调整及教师工作方案,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妥善安排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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