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莫伸!达州54人因涉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获刑
2017-11-23达州发布
11月23日,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涉农涉贫领域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15年以来,达州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扶贫惠农等资金和项目的职务犯罪案件44件76人,审结36件61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缓刑)46人,定罪免处5人,公诉机关撤回起诉2人。
基层组织人员涉案较多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文书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达到91.80%。犯罪所涉罪名相对集中。
窝案窜案所占比例较大
在村支“两委”干部这一贪腐“重灾区”中,窝案串案、群贪群腐现象十分突出。已审结的36件61人案件中,共同犯罪占11件,涉案人员34人,分别占30.56%和55.74%。如宣汉县上峡乡宝塔村前后两任村支“两委”干部“前腐后继”,虚报该村国家化债资金,骗取国家专项补助38万余元私分。
社会危害性后果严重
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金额虽然相对其他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小,但是侵占的都为特定款物,且损害的是特定群体的切身利益,往往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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