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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707|评论: 2

[群众呼声] 请相部门帮忙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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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雾山广场早晚跳坝坝舞的这些老太婆和妇女们,你们跳舞就跳舞嘛,非要把你们的喇叭声音开得让周围居民都晓得有你们这一群噪音鸡,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处罚见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文中,包括: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因此,广场舞的进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注意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噪声标准》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因此超出法律规定的广场舞环境噪声标准应当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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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跳广场舞是件好事,但是需要更好的去规范一下

发表于 2018-1-3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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