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625|评论: 4

[热点事件] 成都进入摇号买房时代,公平如何保证?这些疑问求解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1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被吓到了,成都进入了“摇号”买房的新时代。感觉为了遏制房价,政府也是绞尽脑汁。现在很多事情一旦比较难处理,有关部门就想到了“摇号”。因为“摇号”既可以把原本复杂的事情变简单,同时表面上也显得公平合理。但买房这样的事情也“摇号”并不妥,因为虽然看似公平,但实质上一点也不公平。

    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他们要么无房可住,暂时居住在租来的房子里,要么孩子大了要结婚成家,急需购房。如果“摇号购房”,他们购房就变得像赌博似的,只能去碰碰运气。刚需族好不容易凑足了钱,结果可能因摇不到号而望房兴叹,耽误了事。
  
     纵观其他城市摇号买房的现状,对于成都摇号买房,我有以下疑问,不知道房管局能否解答?

      QQ截图20171116150129.jpg

1、网上摇号如何避免暗箱操作?

你摇不到号,我摇不到号,他也摇不到,难免会对现在流行的“网上摇号”有点想法,网上摇号,不排除一些开发商有猫腻.稍微懂点编程知识的人都知道,在摇号软件里写个程序或者植入个木马程序,想指定摇到谁,不难。
   不过举证难,大家知道这么个套路就行了。我反而感觉乒乓球摇号比较公平,就算开发商想内定房源,也就是多放一些自己号的球进去,增加摇中几率。


2、网上摇号的房源到底有多少?
  “网上开盘有猫腻,房源被内定了。”内定这件事,准确地说是大家在猜测,因为也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说哪个楼盘内定了。如果有,请去举报。估计也没有哪个开发商敢说自己没有一套房源内定。内定房源存在,且大量存在;那么到底能确保多少房源被拿出来摇号呢?

    3、参与网上摇号是不是都是去“陪跑”的?如何确实购房者真实身份?

万一有的就是开发商喊去的戏精,他们摇到了号结果又不买,然后把资格替补给后面的人,这里面极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嘛。


       4、成都要推行摇号选房 为什么二手房不在范围内?

    5、是否存在一种可能。开发商或中介自己安排一些购房证明参与摇号,等选房完毕,这部分房子再拿出来卖?

    6、开发商会承担公证费吗?

    7、摇号也得先有登记有个号,那么如何保证各类购房人群均能得到公平的登记通知?而不是只通知部分人群?

    8、是否此事将会将现有矛盾演化转移——“房→号”的转移,是否从“房”到“号”,从“买房”到“买号”、从“卖房”到“卖号”?

    9、摇中以后放弃购房资格,对弃购的怎么处理?不排除弃购者是“托儿“多次弃购者是不是要取消购房资格?

    10、“号房比”的控制,一套房源对应多少比例的排号人?实际的摇号中签率将是多少?

    11、摇号?怎么摇?条件?是以三口之家,还是每个人都能去揺?

QQ截图20171117103712.jpg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成都摇号买房的政策,虽然目的是遏制投机炒作和恐慌性购买,保障普通市民购房,但通过“摇号购房”并不能解决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该控制好房源,如果确实房源紧张,不能满足刚需购房者的需求,那就应该加快建设。如果只要通过“限购”等措施就能满足刚需购房者的需求,那就根本没有必要采取“摇号购房”这样的看似公平而很不公平的措施。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11-1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制定出切实操作的严禁炒房政策,才能确保刚需购房者的房源需求

发表于 2017-11-1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好了,中介都去抢号吧,又有钱可以挣了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7 09:48
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政策问答

1、“公证摇号”模式,跟开发商此前自己组织的摇号有何不同?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公证摇号可现场进行,也可以网上进行。 “跟以往开发商自己组织的摇号不同的是,未来的摇号将全程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保证了摇号的权威性,杜绝暗箱操作。”

《通知》明确了三点,一是公证摇号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二是公证摇号对象为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三是摇号引人公证机构。

2、“全款”客户有没有购房优先权?如何防止内部人员认购变相捂盘或炒卖房源?能不能捆绑车位、装修等条件进行销售?

市房管局表示,《通知》对购房登记的规则进行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接受购房登记前应完善购房登记规则。购房登记规则不得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总结来说,《通知》明确了购房登记规则不得设置的4类登记条件,一是不得设置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人员的登记条件,目的在于防止通过内部人员认购的方式变相捂盘或炒卖房源;二是不得设置有利于全款支付人员的登记条件,目的在于支持购房人以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购房,为所有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提供平等的购房登记机会;三是不得设置捆绑销售的登记条件,目的在于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购房登记时,迫使购房人接受车位、装修改造等其他产品和服务;四是不得设置挂牌价外收费的登记条件,目的在于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购房者的购房心里,收取住房挂牌价以外的费用。

3、如何遏制“捂盘惜售”?

要及时公开房源。《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按照申报的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登记时间不少于3日。

该规定一是对开盘销售的时间、房源、房价等相关要求予以了明确,目的在于促使开发企业做到真正的公开开盘销售,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或变相捂盘,挂牌价外收费,充分维护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目的在于为登记购房人购房资格核验打好基础,防止部分登记购房人利用虚假资格登记摇号,炒卖房源;三是登记时间不少于3日,目的在于为意向购房人提供充分的选择和登记时间。

4、如何防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投机者,通过摇号排序选到房源?

市房管局表示,将严格核验和复核购房资格。《通知》规定,在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购房登记时,应向登记购房人进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宣讲,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证明资料后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该规定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购房登记时,应向登记购房人进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宣讲,目的在于让购房人充分了解我市住房限购政策,防止购房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而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登记环节对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打印的个人房屋信息记录、稳定就业(社保缴纳明细和工作单位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购房资格资料进行审查和保存,目的在于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住房限购政策的义务,落实维护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三是建立摇号排序前的资格复核机制,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登记购房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目的在于防止一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投机者,通过摇号排序选到房源,导致真正需要住房且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不能及时选到房源,同时此举也提高了递补选房的工作效率。

5、摇号结果如何保证公正?

市房管局表示,《通知》对此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或网上发布摇号公告。摇号排序选房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并当场公示摇号排序结果。

该规定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或网上发布摇号公告,维护登记购房人的知情权;二是摇号排序选房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目的在于保持电脑使用和摇号软件的公正性;三是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目的在于保证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有序;四是当场公示摇号排序结果,目的在于维护所有参与摇号人的知情权,避免延时公示导致公众对摇号结果公信力的质疑。

6、公证摇号后如何选房?放弃选房后,后续人员能否依序递补选房?

市房管局表示,《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组织购房人根据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选房,并当场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者按约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依原选房顺序号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该规定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依序选定房源的购房人,当场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合同,购房人交了定金的,在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人交了首付款或全款的,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在线签订合同后,可通过销售现场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查看交易状态,此举目的在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线下签订“阴阳合同”,或者不及时网上签约体现交易状态,导致购房人利益受损;二是对因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者按约解除合同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依据公证摇号产生的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此举充分维护了参与摇号人的购房机会,又尊重了摇号选房规则的执行,同时也保持了房价水平的稳定。

7、如何避免摇号选房后转手高卖等虚假认购、投机炒作行为?

市房管局表示,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明确: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 “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该要求明确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对于购房的登记、摇号、合同签订、备案等环节的一致性予以了严格管控,确保公证摇号按序选房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遏制虚假认购、投机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8、发现公证摇号过程中违规行为如何处置?

市房管局表示,将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暂停当期开盘销售商品住房的网签资格,暂停后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受理,纳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信用黑名单,并在“成都信用网”公开曝光。

该要求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通知》规定的具体处理措施,旨在保障《通知》的切实执行,保障商品住房交易能公开、公平、有序进行,有力净化商品房市场环境。

9、《通知》具体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公、商业等非商品住房可不实行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发表于 2017-11-1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丶透明,净化房产市场秩序,好亊呀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