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不扣地执行 2017年中籼稻托市收购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6部门下达的《四川省2017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现对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1、今年四川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是多少? 《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籼稻为标准品,国家公布今年四川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是1.36元/斤,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2、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标准品中籼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份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部门和各收储企业要积极做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宣传,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售粮前进行整晒、烘干,交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农民收入。 3、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和启动在什么时间? 四川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9月28日至次年1月31日。执行期间,如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即停止最低价收购。 4、收储库点是怎么确定的? 《预案》规定: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并在收购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收储库点必须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工商登记、农发行开户、自有仓容、仓房条件、设施配备、安全生产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级、3年内在收储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纪违规行为等具体要求。 邻水县报批后确定的收储库点为: 四川邻水城南省粮食储备库石滓库点、城南库点。 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袁市库点、丰禾库点。 5、对委托收储库点有何具体便民利民工作要求?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稻谷国家标准做好最低收购价中籼稻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中籼稻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或打印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份、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6、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粮权属于谁?如何销售? 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最低收购价中籼稻由国家有关部门合理制定销售底价,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 邻水县粮食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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