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琼兰,家住四川省岳池县苟角镇大田街24号,我家房子成了我心里最大的一块心病。 2011年苟角政府引进的开发商与我签订了旧房拆迁协议后,我搬家近4年,最后开发商说声不拆了!害得我和女儿无家可归!为这事经过了很多的曲折才得以解决后。我把房子重新装修了才搬进去住,住了不久的一天下着大雨,才发现我家内墙水流成河! 原因是:我与胡德发家房子相邻,但互不相干,因中间隔了一条大阴沟,从开发商下令让我搬走后,胡德发不知动用了什么手段到政府要到了六千元人民币(听说政府有亲戚),买了些石棉瓦把相邻的阴沟跨过,一点缝隙都不留的直抵我外墙!我房建于97年,那时候是农村烧的土窑子砖,质量不是很好,再加上外墙是裸体墙,一旦下雨,胡家石棉瓦的水对穿直过,水流成河,内墙发霉,白粉脱落。最严重的是,经过了这几年的冲洗,外墙部分砖块已成了粉末。请问?我三层楼十几米进深的外墙,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如果不再采取措施解决,什么时候垮下来!不只是我一家,而是两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到时候谁来负责?谁又负得起这个责任? 为了妥善解决此事情,我找过无数次政府和社区,至今都未得到解决,我恳求上级领导重视这件事情,不能在拖,再拖就要出大事了,因为下雨时间太多,我也主动找过胡家好多次,不管怎么同他家商量,就是油盐不进,横蛮不讲理,破口大骂,侵犯人权,仗着政府里有关系,把父母双全的外甥杨宇鹏弄回来,苟角政府也给他办了孤儿证。还有一个小小的苟角场镇厕所,本来扫街的环卫工人就能一起搞定的事情,也得月月拿工资给他看着耍,下午人多的时候把厕所门给关了,人少的时候把厕所门开起,就这样老百姓都说下不得脚,造成群众怨声载道,大家都说不晓得政府跟胡德发有什么特殊关系,把他这种人照顾得无微不至。政府为他做到了“不作为而乱作为”,不求事实,一起骗取国家钱财,胡德发这种人还不知足,无理取闹,有理无理上访那更是家常便饭。。。 胡德发跟当年的日本鬼子没有区别,只要和他家相邻的,不管是国家的土地或是私人财产,能侵犯的绝不会放过。苟角政府对他百依百顺,宠着他害人害己(政府) 我的诉求很简单,请求政府给我们平头老百姓一个公道:督促胡家不要在侵害我的私有财产并采取相应措施整治危房,不要宠着这种害人精来危害社会。我所述,完全属实,请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