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成都市车管所在对19家受托办理二手车登记服务的社会化二手车登记服务站进行暗访检查中,发现彭州市鹏蓉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存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弄虚作假,违规为不合格车辆办理登记业务的行为。11月9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将取消彭州市鹏蓉二手车登记服务站车驾管业务委托备案,并对相关人员列入车驾管业务“禁入人员”黑名单。
经调查,2017年9月15日,彭州市鹏蓉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熊某、刘某在办理号牌为川AG**87的重型厢式货车转移登记车辆查验时,发现该车钢板弹簧片数与登记不符,存在车辆非法改装的情况,但是两人依然违规出具了查验结论为“合格”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为该车办理了转移登记业务,企图欺骗和逃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远程查验监管。
11月9日,彭州市鹏蓉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熊某、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项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规定,分别被成都市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同时,成都交警根据《社会化机构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第二款“违规为不查验、不检验或者为查验、检验不合格车辆,为走私、盗抢、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办理机动车业务的,取消社会化服务机构业务办理委托备案”的规定,即日起取消彭州市鹏蓉二手车登记服务站车驾管业务委托备案,对熊某的机动车查验员资质予以撤销,并将熊某、刘某列入车驾管业务“禁入人员”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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