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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一叶小舟

[群众呼声] 我的案子请重新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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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依法重审,还原事实真象。让百姓信赖法律!

发表于 2017-12-27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纱揭开”只有通过司法公开才能促进司法公正。       

发表于 2017-12-2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机关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接着一个,不能正己,焉能正法,司法公正还有保障吗?

发表于 2017-12-2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发表于 2017-12-2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发表于 2017-12-3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发表于 2018-1-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向宪法宣誓许下庄严承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发表于 2018-1-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不依,执法违

发表于 2018-1-3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发表于 2018-1-4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4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揭开司法腐败面纱的贴文,顶起!

发表于 2018-1-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发表于 2018-1-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认定的受害人“刘琴”没有提供被害证据。法院认定张雍涉嫌强奸“刘琴”,可案卷笔录中没有以“刘琴”的真姓实名签名捺印的一份询问笔录和报案笔录,连勘查笔录提取笔录上也不是“刘琴”的签名捺印,这个“刘琴”与法院认定的强奸案没有关联性。

发表于 2018-1-7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卷所有证据共同显示:公安机关采用威胁、引诱、变造、篡改添加、指供诱供骗供、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本案证据,在所谓受害人的两份询问笔录中存在12条非法证据,在案卷其他证据中还存在7条非法证据。'
         第1、由案卷第2页、7页显示:所谓受害人(小姐)在两份询问笔录中撒谎编造“推、拉”的单方面的言词证据,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据。

发表于 2018-1-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由案卷第5页、6页、41页、53页显示:证人撒谎编造偷钱的事实提供虚假证言。
        第3、由案卷第9页顺数第9行显示:公安机关对所谓受害人(小姐)的第二份询问笔录进行了篡改、添加、变造,证据造假,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据。
        第4、由案卷第6、15、16页显示:“汤晓莉”、“刘羽”冒充签名提供的两份询问笔录依法属于伪证材料,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
        第5、由案卷第90页、100页显示:法院认定“刘琴”的印证名字叫“汤晓莉、刘羽”是公安机关添加出来的,仍然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据。
        第6、由案卷第19页显示:户口证明表上唯一的载名“刘琴”与两份询问笔录上的签名“汤晓莉、刘羽”互无关联,仍然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据。
        第7、由案卷第一个19页和第二个19页显示:法院认定的受害人“刘琴”的户口证明表是后塞进案卷中的,证实所谓受害人的户口证明造假。
    第8、由案卷第110页显示:法院认定的受害人“刘琴”的勘查照片未呈堂质证认定。
        第9、由案卷第19页、100页显示:法院认定的受害人“刘琴”是造假出来的,没有报案笔录等相关联的证据印证和支撑,制造强奸假案。
        第10、由案卷第14页显示:本案所谓受害人(小姐)的报案笔录被隐瞒,违反证据规则。
       第11、由案卷第14页、2页、8页显示:所谓受害人(小姐)隐瞒了卖淫收钱的事实提供虚假证言,被采用为公诉指控和定案证据。
       第12、由案卷第1页至16页显示: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120、123、124、125条规定的办案程序收集全案证据,蓄意制造强奸假案。
发表于 2018-1-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读了全篇,最重要的结论就是,强奸小姐不算强奸,只是价钱没有谈拢或者说霸王硬上弓而已。

发表于 2018-1-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7-12-28 18:28
司法机关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接着一个,不能正己,焉能正法,司法公正还有保障吗?

顶起来!

发表于 2018-1-1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8-1-1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样的裁判白纸黑字盖上大红印,恰如法院把不公正放到盘子里盖土一块漂亮的罩布(一眼看不穿的言外壳)公然端上桌面,放在党、国家和人民面前
发表于 2018-1-1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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