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261|评论: 28

四川中环三丰环保,欺诈受害人 --------寻找一起报案的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3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0年左右,四川中环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省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名称变更为“四川中环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董事长王英宾、董事郝青云(系王英宾之母,时任三丰公司董事)等人向包括受害者在内的众多人称“四川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上市之前买公司‘原始股’投资成本很低,一上市就能获得高额回报”,并向受害人提供了该公司准备上市的相关材料。受害人受到上述宣传和介绍的影响,又听说身边好多人都购买了此类“原始股”,所以也购买了该公司股权共计数十万股,支付款项数十万元。该公司暨董事长王英宾向受害人承诺,称如股票不能上市,将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连本带息归还,并签署了相关承诺书。
  但至今该公司一直未上市,受害人手中的股票成了一堆废纸,投入的数十万元血本无归。
  经受害人向律师核查后得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作为打击重点,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证券,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对于相关中介人员或者公司,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代理销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票),属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国家证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该公司以及相员人员出售此类 “原始股”属于违法行为,如处理不当,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于类似行为已经有人民法院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出售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关于股权发行及转让的相关规定,直接导致了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且该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对无效行为均存在明显过错,共同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已经多次与该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王英宾先生等人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上述问题,但均未能够成功。现受害人已经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鉴于该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相关人员违法出售所谓“原始股”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希望能有更多的购买上述股票而受骗的人提供相关相关线索以及证据,争取该案能够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征寻购买四川中环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受害者的启事
     
   
  2000年左右,四川中环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省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名称变更为“四川中环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董事长王英宾、董事郝青云(系王英宾之母,时任三丰公司董事)等人向包括受害者在内的众多人称“四川三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上市之前买公司‘原始股’投资成本很低,一上市就能获得高额回报”,并向受害人提供了该公司准备上市的相关材料。受害人受到上述宣传和介绍的影响,又听说身边好多人都购买了此类“原始股”,所以也购买了该公司股权共计数十万股,支付款项数十万元。该公司暨董事长王英宾向受害人承诺,称如股票不能上市,将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连本带息归还,并签署了相关承诺书。
  但至今该公司一直未上市,受害人手中的股票成了一堆废纸,投入的数十万元血本无归。
  经受害人向律师核查后得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作为打击重点,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证券,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对于相关中介人员或者公司,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代理销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票),属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国家证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该公司以及相员人员出售此类 “原始股”属于违法行为,如处理不当,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于类似行为已经有人民法院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该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出售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关于股权发行及转让的相关规定,直接导致了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且该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对无效行为均存在明显过错,共同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已经多次与该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王英宾先生等人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上述问题,但均未能够成功。现受害人已经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鉴于该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相关人员违法出售所谓“原始股”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希望能有更多的购买上述股票而受骗的人提供相关相关线索以及证据,争取该案能够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中环三丰, 法人代表一直是王英宾
这几年他们为了 躲避受害人寻找他,把法人代表变更为郭东平了。
但是案发的那些年份,确实是 王英宾为法人代表,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案发的那些年份,确实是 王英宾为法人代表,
这个在成都市工商局 一下就能证实的,他是 故意躲避 名字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郝青云就是王英宾的妈妈,
王英宾是实际操作人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前几年 截图的官网信息,就是他。

鑰佺帇 鐨勬墍鏈夊叕鍙

发表于 2017-11-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na 那些买了三丰原始股的群众,一个个被骗的可怜啊,
一万两万也就算了, 有些是被骗了几十万

发表于 2017-11-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 成都,绵阳,不也很多人买了吗, 看见就出来大家联系一下

发表于 2017-11-16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111

发表于 2017-12-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222222222222

发表于 2017-12-9 0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有很多这“原始股”,但基本丧失追求权利的信心!

发表于 2017-12-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9 1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7-12-9 00:39
????к???????ɡ???????????????????????!

可以廉价处理哦

发表于 2017-12-11 2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7-12-9 00:39
????к???????ɡ???????????????????????!

欢迎私聊

发表于 2018-3-1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环三丰的法人代表之前是王英宾现在实际控制人还是他,他们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变更为郭东平的额,但是网站还是留的王的电话137xxxx,在官网上这个照片是曾经广汉市垃圾处理厂,早忒妈的就倒闭好多年了,还故意把标识标牌的字体故意弄很模糊,左边的大楼是虚构的

发表于 2018-3-18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联系你?发信息好象你设置了,总是发不成功

发表于 2018-3-1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设置了什么,你为什么联系我

发表于 2018-3-18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56

发表于 2018-4-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的是得问问

发表于 2018-11-22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可以联系我。 我找得到他们,
我的q 是 844244479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