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10-27 作者:省政府法制办
川委发〔2016〕25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切实解决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力争到2017年,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到2018年,基本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理减少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地方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条件,严禁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办事指南,实现集中办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法制办、省委编办,市、县政府按相应职责分别负责。责任单位中除按相应职责分别负责外,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2016年公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根据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法制办、省委编办,市、县政府)
(3)按照国家要求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公布相关目录。(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其他有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省直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