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呼声回应9月18日文和10月7日文;莫书记是这样回应的(有录音为证,因有128.7B,文件太大,不能上传和转发、只能QQ传):2006年村级帐记帐凭证1号是高应祥借阳绍忠现金3523元白条入帐是没钱时借钱开支;请问?符合财经纪律吗?你有没有看记帐凭证3号开支是6398.5元,其中有2002年的有关生活开支,你调查了的:2002年当年都不做的帐,为何做到了2006年?把原始白条念给百姓听听;2007年至2010年帐中,记帐凭证1号是余晓兵领利息补贴25356.0元,2号是领抗震救灾款3.0万元;6号是支水利工程款3.0万元,白条、无合同工程量不说,是否专款挪作他用?7号是支付各农户利息25356.0元,拖单1领款人罗昌林(村监委主任)1250.0元,阳绍忠(村书记)1200.0元,余晓兵(村主任)980.0元,高应元(副主任高应祥弟)900.0元,典型的按职务大小瓜分,可莫书记只字不提,直接提到拖单3上:利用胡家桥村的村民名字是向上级要款(胡家桥村就没有吗?),可是莫书记应该认识字、账上是胡家桥村的村民在25356.0元中领款5715.0元,是支出!2012年帐中7号记帐凭证谢吉容(余小兵之妻)领4970.03元,莫书记解释是领原超交款,但你可知道:2012年6月9日,镇拨余华林(余小兵之父)8700.0多元等连电航工程借款合计8..0万多元为何不见入帐?4号凭证余晓兵领7.63万元水利工程款是6社用了,全村九个社,其他社也有公益事业,单就6社这一笔做了帐……其他为何不见帐呢?2013年村级帐中,4号是支付环境整治费3600.0元,领款人是五社张和平(五社无此人,四社此人己死亡),莫书记解释是用死人去向上面要钱,可这明明是支付、是支出,正因为此,余小兵领回来的款就支出了,现金就不再有了,帐就平了……在纪委莫书记眼里,余小兵掉换地后批宅基地修好房子卖给李明全也是对的。在帐外帐中,记帐凭证10余晓兵领抗震救灾款5.71万元,记帐凭证14号3.0万元(阳绍忠领救济款1.0万元,洪灾款1.0万元;余晓兵领洪灾款1.0万元),这此纪委莫书记可以不提,提的是民政救助是直接拨给农户本人,所以不做帐……与村干部无关,是吗?,那可是8.71万元,并且是灾情款!在纪委莫书记眼中,讲话中:记帐凭证17号余晓兵用白条补记的其他收入9541.6元,其实是把粮食直补款收到村作开支也对、那当然19号借余晓兵4533.5元白条入帐也正确。20号补记的5275.1元也是粮食直补款收到村作开支……也正常不过了,村国土整治项目是县镇工程,村只配合,具体概不知道?我村村道硬化是3.8公里还是3.2公里也不闻不问了,可陈刚、陈兴国、余依贵、罗成、张流荣等可拿了现金出来,验收时究竟是多少里程?村不问可不可以以为是不作为。且为何同样是一个村,河西边村道全部硬化了,甚至还有变民路,东边还有那么多断头泥巴路且二社集资是170多人无一寸支路。眼见为实,可以看一看嘛。……不敢说是应付百姓不懂,但至少可以说是避重就轻……不知《三严三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两学一做》、《四个合格》、《三个确保》、《四讲四有》、《四个自我》、《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心中四有》……在复兴镇纪委书记莫杰眼中、心中放在什么位置。还是村镇有利益纠葛维护或有其他猫腻……恐怕只有等上级的春风吹拂到双星庙村时,才会云开日出……不能不说是原碑垭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悲哀,双星庙村在国家这么好的政策下,到处生机勃勃,唯独“西边日出东边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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