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网民帖子反映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龚嘴大桥桥头设立墩子限宽不合理”的事项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网友反映的峨边(五渡镇)至沙湾(轸溪乡)段公路上的龚嘴大渡河大桥,权属龚嘴水力发电总厂,由龚嘴电厂负责管理和维护。2014年6月,经西南交通大学检测,鉴定为三类桥梁,只允许20吨以下车辆通行。为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2014年12月1日在此桥西岸设置限宽水泥墩,只允许宽度不超过2.4米的轻型货车、小型客车、摩托车和行人通行。在鉴定为三类危桥后,由龚嘴电厂出资对该桥进行了维修。因该桥为钢结构彩虹桥,系特殊结构,各地已出现多起安全事故,为避免超过限重车辆通过桥梁造成桥梁垮塌,在维修结束后,保留了桥头设置的水泥限宽墩。
网友反映的峨轸路属于省级公路,经复核:省市交通部门确有将路调整为省道S309的计划,但尚未正式下文批复,目前该路仍为县乡道路。
沙湾区交通部门高度重视网友所反映的“龚嘴大桥桥头设立墩子限宽不合理”事项,多次与龚嘴电厂研究车辆通行方案,既要确保各类车辆的正常通行,也要确保大桥的正常运行,预防出现安全事故。经与龚嘴水力发电总厂协商,已确定由电厂立即落实有资质的桥梁鉴定机构,对维修后的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设置限宽水泥墩,在鉴定期间原设置的限宽水泥墩将继续保留。
感谢网友对沙湾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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