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的死刑复核已四年,该了结了 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事实不予认定。随后,该案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可终审判决整整4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9个多月后,王书金的死刑复核似乎仍没有消息,令人感到诧异。
有关“聂树斌案”与“王书金案”的关系,实在是过于曲折离奇,堪称千古奇案。按照王书金律师所言,王书金在2005年前被河南警方抓获时,就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四人,其中包括“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即“奸杀康某”案,也就是奸杀了“聂树斌”案中的受害人康某。移交给河北广平警方后,王书金又供述过同样的犯罪事实,而当时外界还没有开始关注“聂树斌案”,应该说王书金是在没有任何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作出这些供述的,因此这些供述可信度极高。“王书金案”被媒体曝光后,“聂树斌案”才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
就王书金而言,无论奸杀4人还是奸杀3人,都是罪大恶极,都没有可能保命,属于“非杀不可”一类。但王书金死刑复核持续4年无结果,无疑仍是“聂树斌案”产生的纠结,即王书金奸杀的妇女究竟是3人还是4人? “王书金案”之所以死刑复核四年仍无果,只因以上问题仍未确定。如果继续按照当初判决结果,坚持王书金仅奸杀3人,那么与聂树斌被改判无罪无疑有所“冲突”。即使有狗屁专家仍在“抹黑”聂树斌,妄称聂树斌被改判无罪仅仅是落实“疑罪从无”原则,而并非确认聂树斌不是作案者,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改称王书金奸杀4人,则必须重新审理“王书金案”,那么就得回到四年前的起点,而且一批司法人员有可能被问责。 但无论如何,“王书金案”也不能一拖再拖下去了。如此“拖案”将不断消耗司法资源和司法公信力,理应重新启动该案办案程序,该核准死刑就核准,该重审就重审。只有让“王书金案”尘埃落定,才能让“聂树斌案”真正结案。当然,对“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办案人员的问责程序,也需要尽快启动,不能继续搞“鸵鸟政策”,也不能再搞“罚酒三杯”那一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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