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入伍的兵,入伍时武装部发了安置证,2012年退伍回来就说不安置工作了,民政说2002年左右的时候就全部不安置工作了,既然2002年那时候都不安置工作了,为什么我们2007年入伍还给我们发安置证,说是南充的地方文件就是货币安置,2013年上半年顺庆民政局喊我去银行取6万块钱,说是多给我打了6万,让我取了退给民政局,给了我两百块辛苦费就把事了了。我在四川征兵网上查了下退伍安置政策,说的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可以选择工作安置。我也正常信访过,往顺庆信访局,顺庆民政局都写过信,可是至今都没接到过任何部门的电话。我把省上的退伍安置政策在网上截屏让大家看看,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