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科学评价,是反映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全能指标”。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人人参与、人人遵守、人人实践为创城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更推动这座城市进行着文明的美丽蝶变。 即使再匆忙,也要将自行车停放整齐;即使十字路口没有执勤交警,也要按照交通指示灯行驶;即使公交站牌前乘客再多,也要多一份耐心,有序乘车……文明的意识在引导和教育中慢慢树立,逐渐化为实际行动。越来越多的泸州人对自身的行为更加约束,首先要求自己要“文明”起来,并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给社会文明出一份力。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我们要从我做起、知礼知行,要克服“创文”是他人的事、坚决不当看客,不做观众,人人参与,人人有份,人人上阵,个个担责。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展示泸州人向善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关系,让文明风尚吹遍城市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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