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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金峰水库移民要求县委就帐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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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峰水库移民要求县委就帐务公开复查申请书
盐亭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系盐亭县金安乡高峰村7组移民, 姓名:董万强,男,汉族,身份证号:51072319721115569x, 隶属于绵阳市武引二期灌区工程金峰水库征地拆迁范围, 我们移民群众积极响应了政府的号召, 支持了这一造福人类的伟大工程, 进行了移民拆迁, 可是我们高峰村移民的合法权益确遭到了侵害和掠夺, 为了维护我村移民的合法权益, 在2017年9月4日我代表高峰村移民向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提出复查申请, 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于2017年9月13日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告知:请向盐亭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意见。为此,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复查以下事项:
请求复查事项
一、高峰村村集体财产可分配资金中质凝支出的项目资金
1、    村办公室硬化及维修68500.00元
2、    购买办公室地基款资金及利息24801.32元
3、    参与金峰水库工作及考勤务工费38000.00元
4、    汪家湾水库维修及赔偿青苗款35866.00元
5、    2010年至2015年移民工作生活费33409.00元
二、高峰村村集体财产分配质凝人员
1、丁太平7人4683元
2、丁明7人4683元
3、何年芬7人4683元
4、何碧花2人10927元
三、严肃查处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并责令退赔全部侵占、截留、挪用的移民补偿补助资金额。
事实及理由
1、以上列支的资金来源于武引二期灌区工程金峰水库高峰村移民实物补偿补助资金的一部份,我村移民7组、8组、9组、10组、13组、16组在库区共同的集体财产补偿补助款共计2399356.32元,在分配过程中高峰村村民委员会在2015年5月19日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签到花名册中无一人签字签到, 花名册中所属人员名单部份人员并未到场,弄虚作假。既便是本次会议真实有效, 但是在会议记录中,会议决定, 举手表决是:(1)集体财产属统一分配。(2)核算方式:是全移民分配70%,部份移民分配40%,非移民分配30%。(3)移民人口按2013年5月30日签订合同为准,非移民按2013年5月30日的人口户藉所在地为准。并未同意将移民实物补偿补助专项资金列支其它项目开支。
2高峰村2组丁太平、丁明、何严芬不属于移民身份,而属于一家6口人,可是在此分配中确领取了21人的移民资金,实际打款14049元。高峰村13组何碧花一户2人,实际打款7人,金额10927元,在2015年5月19日会议决议中也并未确定由丁太平、丁明、何严芬、何碧花等人领取什么预留款项。
综上所述,在绵阳市武引二期金峰水库移民过程中, 高峰村村民委员会在分配村集体财产时严重违反组织法,未经本村全体党员和各组代表同意,就将本村移民集体实物的补偿、补助资金强夺、侵占、截留。在此事件中金安乡人民政府, 盐亭县移民办公室存在严重渎职行为, 严重侵害了高峰村全体移民的合法利益。按照国务院第471号令第六十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为了维护我村全体移民的切身利益, 今日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复查。
盐亭县金安乡高峰村7组移民:
2017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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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09:48
这些微不足道的村官,竞敢于法律不顾,巧立明目,挪用贪污移民款。而乡,县两级政府官员视而不见,不予纠正。可见他们是一丘之律,也从中捞到了好处,望市,省清官能严查此事,以正党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0:09
必须严查揭开各个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0:20
请上级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严查移民补偿款的截留,挪用,贪污,村社集体财产赔偿款要求网上公开?
发表于 2017-9-21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卫,这种不良之风。上级部门什么时候能肃清。听说巡查组来查,怎么就没看到巡查组来清查贪官污吏呢!

发表于 2017-9-2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缘15990120973”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盐亭县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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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缘1599012097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相关部门关注。
                        盐亭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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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1:45
认真查处还移民一个公道,要求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1:48
乡,村的蛀虫是党,中央行政长鞭无法触及的深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2:20
认真查处还移民一个公道,要求追责,官官相卫

发表于 2017-9-2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缘1599012097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纪委为此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有异议请联系金安乡移民办,电话:15228753226。
(一) 反映涉及金安乡高峰村金峰水库移民集体财产分配中将集体财产物补偿专项资金列支其它项目开支的问题。
1.金安乡高峰村因建设金峰水库征用的高峰村村级资产补偿,总金额:2399356.32元(贰佰叁拾玖万玖仟叁佰伍拾陆.叁角贰分)。(具体来源:1.瓦窑咀水库补偿资金1762344.00元;2.两座石河堰补偿29000.00元;3.学校及附作物21150.52元;4.村老办公室及附作物135507.80元)
2. 高峰村村级集体财产分配方案从2014年7月10日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商讨方案开始。2014年12月20日召开了党员、代表会继续商讨。2015年1月26日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也参加了分配讨论会议进行程序指导;前后讨论近6次,在2015年5月19日高峰村的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最终确定高峰村集体分配方案,从分配方案研讨至最终分配方案确定、公示、申报县乡,实施时间长达近一年。后陆续由清算小组对人口、各类资金进行清算,发放到户。
(1)直发农户部份为:2198780元。具体分配方案为:
一是属于金峰水库移民身份的村民(7、8、9、10、13、16社村民)按总金额的70%分配。共817人,669元/人,发放金额546573元。
二是非金峰水库移民身份的村民(1、2、3、4、5、11、14社村民)占30%。共883人,1561元/人,发放金额
三是只有部份属于移民社的村民(6、12、15社)按40%分配。共307人,892元/人,发放金额273844元。
(2)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预留资金200576.32元,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
一是村办公室硬化及维修支出84746.50元;
二是参加金峰水库工作及考勤务工费支出53323.00元;
四是汪家湾水库维修及赔偿青苗款实际支出2660.00元;
五是2010年至2015年移民工作生活费支出48546.00元。
综上所述,集体资产分配预留资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符合集体资产分配原则,且预留资金使用总额未超预留资金指标额度;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
(二)反映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不属于金峰水库移民身份,一家6口人,分配中领取21人移民资金的问题。
1.高峰村因金峰水库建设补偿集体财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不是仅移民身份才能享有。
2.按照移民办要求“分配资金必须到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两委决定采取“以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何碧花的名义打入其个人账户然后缴回村集体”办法,解决集体资产分配中,可能人口存在误差,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漏发人员的补发。
3.经纪委核实: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一家实际人口6人,实际分配21人,多分配资金15人,多分配金额10035.00元(人均669.00元);何碧花户头实际2人,分配7人,多分配5人,多分配金额7805.00元(人均1561元)。两家户头总共多划入资金17840.00元。此资金也于2016年12月30日,在信用社到帐后上缴回村集体账户,主要用于支出漏发人员资金发放。不存在强夺、侵占的问题。
经核查,清算后确实存在漏户漏发的问题,并及时用多分配收回的预留资金进行了补发。具体为:2016年12月27日补发高峰村15社董勇共4人(人均892.00元)计3568.00元。2016年12月28日补发高峰村1社汪维举共6人(人均669.00元)计4014.00元。共计支出漏发资金7582.00元,预留漏发人员资金余额10258.00元。
乡纪委调查情况:
1.当前高峰村账面还有集体资产总余额:21553.85元。
2.集体资产分配预留资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符合集体资产分配原则,且预留资金使用总额未超预留资金指标额度。预留资金200576.30元,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预留资金讨论支出项目与具体项目不完全对等的问题,调查认为预留支出项目等资金仅为事前预估,与实际差别属正常情况。
3.村集体财分配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款、市移民局、县移民办相关文件精神,以“集体财产分配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村民自治原则研究决定”进行分配,金安乡人民政府、盐亭县移民办根据村分配方案,在村公示无异议后审核上报拨付资金是正常履职行为。
3.介于高峰村集体财产分配,有人提出上述问题,乡党委、政府要求高峰村召开群众代表会议,9月18日再次对集体财产分配情况进行说明和再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也感谢热心网友的关注,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行为,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申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全体移民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金安乡党委、政府
2017年9月21日

发表于 2017-9-2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缘1599012097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纪委为此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有异议请联系金安乡移民办,电话:15228753226。
(一) 反映涉及金安乡高峰村金峰水库移民集体财产分配中将集体财产物补偿专项资金列支其它项目开支的问题。
1.金安乡高峰村因建设金峰水库征用的高峰村村级资产补偿,总金额:2399356.32元(贰佰叁拾玖万玖仟叁佰伍拾陆.叁角贰分)。(具体来源:1.瓦窑咀水库补偿资金1762344.00元;2.两座石河堰补偿29000.00元;3.学校及附作物21150.52元;4.村老办公室及附作物135507.80元)
2. 高峰村村级集体财产分配方案从2014年7月10日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商讨方案开始。2014年12月20日召开了党员、代表会继续商讨。2015年1月26日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也参加了分配讨论会议进行程序指导;前后讨论近6次,在2015年5月19日高峰村的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最终确定高峰村集体分配方案,从分配方案研讨至最终分配方案确定、公示、申报县乡,实施时间长达近一年。后陆续由清算小组对人口、各类资金进行清算,发放到户。
(1)直发农户部份为:2198780元。具体分配方案为:
一是属于金峰水库移民身份的村民(7、8、9、10、13、16社村民)按总金额的70%分配。共817人,669元/人,发放金额546573元。
二是非金峰水库移民身份的村民(1、2、3、4、5、11、14社村民)占30%。共883人,1561元/人,发放金额
三是只有部份属于移民社的村民(6、12、15社)按40%分配。共307人,892元/人,发放金额273844元。
(2)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预留资金200576.32元,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
是村办公室硬化及维修支出84746.50元;
是参加金峰水库工作及考勤务工费支出53323.00元;
是汪家湾水库维修及赔偿青苗款实际支出2660.00元;
是2010年至2015年移民工作生活费支出48546.00元。
综上所述,集体资产分配预留资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符合集体资产分配原则,且预留资金使用总额未超预留资金指标额度;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
(二)反映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不属于金峰水库移民身份,一家6口人,分配中领取21人移民资金的问题。
1.高峰村因金峰水库建设补偿集体财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不是仅移民身份才能享有。
2.按照移民办要求“分配资金必须到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两委决定采取“以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何碧花的名义打入其个人账户然后缴回村集体”办法,解决集体资产分配中,可能人口存在误差,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漏发人员的补发。
3.经纪委核实:丁太平、丁明、何年芬一家实际人口6人,实际分配21人,多分配资金15人,多分配金额10035.00元(人均669.00元);何碧花户头实际2人,分配7人,多分配5人,多分配金额7805.00元(人均1561元)。两家户头总共多划入资金17840.00元。此资金也于2016年12月30日,在信用社到帐后上缴回村集体账户,主要用于支出漏发人员资金发放。不存在强夺、侵占的问题。
经核查,清算后确实存在漏户漏发的问题,并及时用多分配收回的预留资金进行了补发。具体为:2016年12月27日补发高峰村15社董勇共4人(人均892.00元)计3568.00元。2016年12月28日补发高峰村1社汪维举共6人(人均669.00元)计4014.00元。共计支出漏发资金7582.00元,预留漏发人员资金余额10258.00元。
乡纪委调查情况:
1.当前高峰村账面还有集体资产总余额:21553.85元。
2.集体资产分配预留资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符合集体资产分配原则,且预留资金使用总额未超预留资金指标额度。预留资金200576.30元,实际支出189280.47元,余额为11285.85元。预留资金讨论支出项目与具体项目不完全对等的问题,调查认为预留支出项目等资金仅为事前预估,与实际差别属正常情况。
3.村集体财分配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款、市移民局、县移民办相关文件精神,以“集体财产分配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村民自治原则研究决定”进行分配,金安乡人民政府、盐亭县移民办根据村分配方案,在村公示无异议后审核上报拨付资金是正常履职行为。
3.介于高峰村集体财产分配,有人提出上述问题,乡党委、政府要求高峰村召开群众代表会议,9月18日再次对集体财产分配情况进行说明和再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也感谢热心网友的关注,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行为,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申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全体移民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金安乡党委、政府
2017年9月21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9:35
以上人员属于村干部,这样明目张胆贪污国家拨发的补偿款,违背了国家及村民对村官的信任,应该开除现职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19:42
请问乡政府领导,补偿款是严格按照户口本上公安户口的人员来发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1 20:30
为啥不把移民款拿来修金峰水库呢,你妈我们都是移民了,村上还要把那点钱来东搞西搞的,国家修水库,还要让移民来给误工费和生活费,一群混帐东西。

发表于 2017-9-2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回复的你代表的是那一级组织,开代表会决议内容有这些吗?公示过吗?你这叫掩耳盗铃。
 楼主| 发表于 2017-9-22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9-21 19:35
以上人员属于村干部,这样明目张胆贪污国家拨发的补偿款,违背了国家及村民对村官的信任,应该开除现职务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佛缘1599012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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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高峰村金峰水库移民中的一员

发表于 2017-9-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jaxdwzf 发表于 2017-9-21 17:29
“佛缘1599012097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纪委为此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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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麻辣社区进行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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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2 11:03
严查乱用移民的资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2 11:22
政府部门的腐败和狼狈为奸让农民服吗就高丰村13年村干部家家吃低保是怎么处理的难道是一个人的作为嘛让一人替罪这就是盐亭县父母官的工作方式让农民怎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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