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诉遭劝退:该劝退的是校长和教育局长
连续投诉学校补课收费的举报信发出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16岁少年刘文展的人生轨迹发生逆转。截至今天,本应读高二的刘文展已在家待了十多天。新学期开学前,一条时任班主任赖晏斌发给刘文展母亲张春华的微信显示:“接到学校通知下学期不接受刘文展的报名,请换一个学校”。于都县教育局、于都实验中学均口头但均未拿出证据。对此,刘文展坚决否认。(中国青年报9月20日)
学生刘文展举报学校补课收费,惹怒了班主任老师,于是这位班主任就“私自”劝退这名学生。这听上去貌似只是班主任的个人行为,但背后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教育局与学校方面的支持,谁会相信一个普通的班主任就能有这么大的权力?显然,如果不是媒体执著地揭盖子,这个劝退,就会成为同学刘文展的最终结局,而那时,恐怕教育局与学校就不会将这劝退说成是班主任的个人行为了。
因此,将这位班主任的行为,说成是其个人行为,这肯定没人相信。但人们确信的是,这位班主任其实已经成了教育局和学校的替罪羊,这种“丢卒保车”的路数,看上去貌似智商很高,但这种高智商给人的感觉反而犹如“此地无银三百两”。因为不管是哪个地方的教育局或学校,相关工作的流程都是不能随意擅自改变的铁律,由其是在关乎一名学生去留的问题上,更是这些部门天大的事,否则,那就与那些野鸡学校没什么区别。
然而,教育局与学校为何会支持这样的劝退呢?其实就是因为刘文展的举报,触犯了他们既有的奶酪,影响了他们利益的来源。对于这所学校来说,补课收费已经成了一种稳定的利益来源,而对于教育局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进项。因此,在收费这件事上,教育局与学校其实就是一双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心照不宣就成了一种相互默认的共享状态。
学校补课收费,早已被明令禁止,而教育局的应有角色,必须是监督者才对,因为那是教育局的职能所在,而且,禁止学校补课收费这样的规定,也都是由教育局下发到学校,因而,从教育局方面来说,对这些禁令的重要程度完全心知肚明。而现在,角色已然发生了重度扭曲,监督者变成了同谋者,猫的角色成为了鼠的贴身护卫,而在猫鼠一窝的失重状态下,教育局对学校补课收费之类的事,当然就会轻于鸿毛了。
学生刘文展,举报学校补课收费,这是正当之举,也是正常之举,而当地教育局和学校眼里,刘文展的举动很“不正常”,强调“刘文展疑似存在心理问题”,的确,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心理问题就是一种病,有病就得治。然而现在看起来,当地教育局和学校才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问题,因为他们将学生当成了自我利益的摇钱树,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巧立名目收取补课费,这个心理问题已病入膏肓。因此,该劝退的并不是这名学生,而该劝退的应当是学校的校长,和教育局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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