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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南充实行企业“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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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 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企业“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现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刻章许可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将农牧业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商务粮食部门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和《原产地证书(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经济信息化委核发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等8项涉及企业的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以企业“减证”推动政府“简政”。
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将涉及整合的“十四证”实行一次申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加载“双二维码”(“五证合一”二维码+“九证合一”二维码),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十四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及备案事项。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负责企业“十四证合一”登记的咨询、受理和执照核发、信息采集等工作;登记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十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应将企业登记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并通过南充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及时推送给涉及证照整合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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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房屋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是否可以用做经营用房?

发表于 2017-9-17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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