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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县自来水公司解释政策[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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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新平街老用水户,这次县自来水公司由以前的老水表换装智能水表要每户交纳3550元的入户费,这个收费合理吗?那我们以前交的入户费算是啥?请县自来水公司解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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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平昌供水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5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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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帅哥 07世界杯”网友:
        你所反映的“3550元的入户费”是3500元/户的户表安装材料费和预存的50元水费,所谓的自来水入户费早以取消。其中户表安装材料费的政策依据如下:
       1、2015年四川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县发改局根据此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放开平昌县城镇(乡)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平昌发改(2015)284号)文件,要求自发文之日(2015年12月23日)全面放开供水安装材料价格,由原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
      2、县自来水公司于2016年元月根据前述文件精神,综合国家推行智能水表及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重新组价为3500元/户,并报县改局价格部门备案。
      3、《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及释义规定: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住宅户表安装材料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户改造的工程查勘、设计、施工和水表、管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县级以上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标准和收费办法执行。我县城区户表政策原由政府定价,自前述供水户表政策全面放开后实施市场定价,即现行供水户表安装材料价格为已向县发改局价格部门报备的3500元/户执行。
       谢谢你的咨询,感谢你对城区供水工作的关心。


                                                                                                               平昌县自来水公司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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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9-15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用户交了入户费的,还要那么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9-1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户交纳3550元的入户费?那哥还是不要自来水了,哥天天去买矿泉水都够了,安全又卫生

发表于 2017-9-1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年供电公司改装老式电表为智能电表,也没有让我们老用户交钱的,为啥自来水公司就不同呢?这个成本转嫁给用户明显不合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9-1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气、电三部门,仅有国家电网公司不存在随意性收费而怠慢性服务了!水务、燃气公司向国网电力部门取经盗宝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5 17:32
是个问题,如白衣正道燃气收入户费后,初装户外用胶管,去年改铝塑管,用户又缴几大百材料费。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自来水公司把原文贴出来,我们要组织阅读,看看有没有忽悠我们。2015年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县发改局《关于放开平昌县城镇(乡)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平昌发改(2015)284号)文件。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是“逐字阅读”,不是“组织阅读”,特别说明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7 21:23
可恶的蜀柏毒蛾,求县林业局解决。

发表于 2017-9-18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受益谁承担费用,改的目的是你们自来水公司受益,为什么要用户承担费用?而且费用还高得离谱!无论你们自来水公司怎么改,用户只要有水用就可以了,坚决反对不合理收费!

 楼主| 发表于 2017-9-1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
日期:2015年12月15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省政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有关部署,以及《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决定放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指为居民住宅和非居民住宅建筑物的供电、供气、供水配套及入户工程的安装费、检查维修费。上述价格放开后,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
  二、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应在安装及检查维修合同中约定安装及检查维修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密切关注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放开后的市场动向,加大对安装及检查维修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在安装及检查维修过程中不执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约定金额、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楼主| 发表于 2017-9-1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70918095838.png QQ图片20170918095845.jpg QQ图片20170918095905.png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去拿水卡,收费人员要求缴纳3550元(2700元入户费+800元表材费+50元预存水费),我说是老水户(近20年),不愿意缴纳2700元的入户费,收费人员不给水卡,请问网友们,自来水公司没经我们用户同意擅自改造水管水表而不给水卡,有理由吗?我们该怎么办?这几天水表暂时还有50元支持几天,过后我们该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年供电公司改装老式电表为智能电表,也没有让我们广大老用户交入户费的,为啥自来水公司就不同呢?这个成本转嫁给用户明显不合理!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住的楼是95年开建,98年正式入住的,那时是自来水公司统一安装的水表,买房子时这些水、电、气、网络等,当时都是一次性收费的,现在来要我们缴纳入户费,我们想不通,表材费800元我们还是愿意缴纳的。

发表于 2017-9-19 1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来水公司学习下电力公司做法,安表到户不要钱,按度收费。自来水公司表进户属你职责,为什么要强加给用户,进户按水量记费全中国通用規则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所有顶帖的朋友们,我们只是想要一个公道,促请自来水公司取消老用水户的入户费2700元,其余费用我们还是愿意缴纳的。

发表于 2017-9-19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来水公司学习下电力公司做法,安表到户不要钱,按度收费。自来水公司表进户属你职责,为什么要强加给用户,进户按水量记费全中国通用規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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