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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划定的"早、夜市"摆摊不需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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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四川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北解读:在政府划定的‘早市’‘晚市’摆地摊、卖早餐等,经营者就不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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