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王府景原欧泉造型自2016年开业至2017年8月,何*担任原欧泉造型店长,苟**等人担任原欧泉造型发型师。在此期间,店内所有运营事宜及店内正常运营所需的工作人员均由店长何*进行管理(职能部门除外)。2017年8月我店请财务专业人士对原欧泉造型店内账务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店长何*因个人作风问题无故旷工数天,我店通知其到岗无果后按制度对其进行停职处理,同时在对原欧泉造型营业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其存在欺诈顾客、盗刷顾客会员卡以此来诈骗门店业绩提成的情况。
会员马*在2017年4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期间,现金充值28874元,赠送73846元,总计102720元,其中仅在2017年4月15日当天就充值17340元,赠送41210元,会员消费系统显示马*2017年4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将卡内所有余额通过购买洗护产品、进行烫染全部消费,共计金额102720元,其中仅在4月15日当天马*就消费60050元。经工作人员向该名会员进行核实,该会员仅在欧泉造型进行过1300元左右的会员充值,其并未在该店进行如此巨额的充值及消费,且并不知情欧泉造型原工作人员利用其会员身份信息制作虚假账目。经对欧泉造型原收银人员询问,该笔巨额充值及消费,均为欧泉造型原店长何*及店内员工进行虚假充值赠送及虚假消费后,制造出来的虚假会员消费信息。原店长何*及店内员工均涉及到马*的消费金额的业绩提成,并涉嫌盗用马*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充值及消费,以达到诈骗相关业绩提成的目的。
此类证据我店还有很多
此处省略一万字……
2017年2月14日,原欧泉造型为冲刺营业额,宣传了“浪漫情人卡”活动,顾客充值1314元,可赠送13140元(该活动门店所属公司并不知晓,且何*现无法拿出上报其当时管理者允许其推出该活动的有效证据)。凡是当日成功办理“浪漫情人卡”的顾客,其会员卡马上会被刷出3140元,何*解释该笔金额为现欧泉养生店赠送金额,实际上在2017年2月欧泉造型所属公司仅有计划筹建一个养生店,且还未确定是否筹建该店。后经查证,原欧泉造型店共盗刷19位顾客卡内金额,共计59960元。经核算,仅原店长何*就涉及诈骗门店4457元业绩提成,同时,店内员工亦涉及到盗刷金额的相关业绩提成。
在原店长何*任职期间,曾多次指使店内工作人员盗刷店内会员的会员卡余额,其中盗刷李**会员卡6566元,盗刷姚*会员卡8000元等(因涉及会员人数较多,具体数据现我店还在整理中),原店长何*及店内员工均涉及到相关的业绩提成。
此类证据我店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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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泉造型原收银人员向本店说明:在何*任职期间,曾多次指使相关工作人员盗刷顾客会员卡,特别是针对部分办理“浪漫情人卡”顾客,以店内收银系统升级的虚假理由为幌子,将其会员卡内分批次全部盗刷,现已查出金额为40088元,以此来虚报业绩,获取不当利益。
2017年8月12日下午店务督导发现何*在上班期间至听雨轩茶楼打牌,随即通知其所在部门的人事经理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人事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何*态度极其恶劣且拒不承认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2017年8月13日,何*打电话至人事处,以虚假的请假理由向人事部强行请假,人事部未批准且要求其必须按时到岗。后其老婆杨**打电话继续用虚假理由强行请假。在此期间,人事经理多次打电话要求其到岗,其均未接听,后发短信通知其到岗,其也未按要求到岗。后经查证,在此期间,何*因个人不良作风问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门店所属公司要求其进行自我检讨,并将该事件及相关虚假会员消费问题交代清楚。在未交代清楚前,其处于停职停薪状态。后何*递交数次材料,避重就轻,完全不交代相关实情,现处于离职状态。
2017年8月18日下午,何*在处于停职的状态下,进入欧泉造型私自召集店内人员开小会,唆使店内员工集体旷工。当天下午18:00,以苟**为首的店内人员(除收银员、保洁)集体旷工,导致店内无技术工作人员,无法正常营业,给门店造成相当的经济损失。后以苟**为首的店内人员又返回至考勤处打卡,制造虚假考勤(该事件有相关视频作证)。
2017年8月19日上午,原欧泉造型员工到店后,拒不接待进店客人,且于当天下午全部离开门店(除收银员、保洁),导致当日一整天欧泉造型无法营业,给门店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信誉影响。
因2017年8月18日晚及2017年8月19日欧泉员工集体旷工等恶劣事件,2017年8月20日欧泉造型所属公司决定对欧泉造型进行停业整顿,要求所有员工在停业整顿期间自行考虑是否愿意继续在欧泉造型工作,愿意的人员可直接跟人事部联系,同时需说清楚旷工原因。当天下午以苟**为首的冯*、雒**、李**等4名员工拒不离开店面,且集体扰乱店内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职能部门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后公司出于安全考虑需对店内的水、电、气等进行关闭同时锁门,苟**等4人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依然不配合相关工作且拒不离开。后工作人员报警,警察到场进行劝说,其于当晚18:00离开店面。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原欧泉造型员工仅有黎**回复人事部,其愿意继续回到欧泉造型工作(该名员工现仍在欧泉造型),其余人员均未回复。故门店只能重新进行招聘,以维持欧泉造型正常营业。
2017年8月31日,以苟**为首的冯*、雒**、李**等4名员工又至店内提出无理要求,且拒绝离开欧泉造型门店。后其要求立即进行薪资核算并发放,因其要求违反关于薪资核算的规定,工作人员拒绝答应其要求。同时工作人员也告知其以原店长何*为主,店内员工涉及制作虚假账目,要求其进行说明,可考虑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以苟**为首的4人拒不承认并扬言要在该店坐至凌晨甚至更晚,要让所有工作人员无法下班。无奈之下,工作人员进行报警处理。经警察协商后,人事部2017年9月1日对该店的人员工资进行核实。
2017年9月1日下午,以苟**为首的冯*、雒**、李**等4名员工又至人事办公室吵闹,要求对他们的工资进行核算,人事部工作人员按照正常核算方法核算后,让其确认。苟**等人确认后,人事部告知其工资需按照正常的程序上报并发放,发放日期大概会在2017年9月15日左右。苟**等人了解后并未提出异议,随后离开。
2017年09月06日下午,以苟**为首的冯*、雒**、李**等4名员工来到欧泉造型堵门,要求立即发放其8月工资,人事部工作人员也向其解释工资须待公司统一审核后才能进行发放。但苟**等人不听从工作人员劝离,继续堵门。其行为严重影响欧泉造型正常运营秩序,无奈之下,现场工作人员报警后双方于当日下午18:30左右在派出所协商一致,苟**等人工资按照公司正常程序核算进行发放。岂料苟**、冯*、雒**三人从派出所出来后又回到欧泉造型堵门,影响正常营业。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此事,看到苟**、冯*、雒**三人各坐一把转椅在欧泉造型门口抽烟、堵门、禁止客人进店,便询问他们为何堵店门,请他们出去不要影响该店正常营业,他们拒不离开并谩骂工作人员,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与抓扯。在事件发生同时,门店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工作人员拨打120将苟**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我店全程积极配合伤者的检查事宜,于事发当晚和次日到巴中市中心医院为其办理相关医疗手续并多次找医生确认其伤情,医生回复:“经现有检查后,该伤者并无大碍,不具备住院条件。”但其家属仍强迫医生为其办理住院并与医生发生口角和拉扯、威胁医生。同时,在语言上诽谤我门店、巴中市中心医院,并抓扯我店工作人员。
以上视频为:9月6日冯*、雒**、李**等人堵欧泉造型大门
2017年09月07日,多家媒体在未了解、核实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对此事件进行严重不实报道并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等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同时,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断章取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转发以上不实消息。这些恶意诋毁、诽谤我门店的不实之辞,严重影响、误导消费者和求职者对我门店的正确认识,使我门店的良好声誉受到极大影响!
就原欧泉造型员工苟**与我门店员工发生冲突事件,我门店承认有处理不当之处。在此,我店郑重声明:我店将无条件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我店将保留追究对此事件及此事件当事人有诋毁、诽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针对欧泉造型原店内员工涉嫌盗刷店内顾客的会员卡内金额,制作虚假账目等事宜已由律师整理,待相关证据收集齐全后,我店将向司法部门申请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