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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569853066

[群众呼声] 协警于X强打架拘留了还在当协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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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说说细节吗

发表于 2017-9-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17-9-5 21:44
楼主这个帖有看点。前几个月,看到公安机关招聘,其中就有关于此类规定的吧,个人认为,这个可能还是要看别 ...

个人看法,如果按照后面交警大队的说法“因家庭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广安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处罚”,然后被“依法解除其劳务派遣协议”,这个事情就有点过了。既然是因为私事发生冲突,那就与你工作单位没有关系,人家已经被公安局处罚了,工作单位因此而开除他就显得有点越厨代庖的意思了。

按照这个事情的处理,那每一个公务员都得噤若寒蝉、人人自危了。公务员如果在岗位上违反违纪,被处理被开除那是应该的;但本贴中的事实并非如此。

谢哥,有没得啥子看法?

发表于 2017-9-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没当了

发表于 2017-9-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戈三十 发表于 2017-9-7 15:45
个人看法,如果按照后面交警大队的说法“因家庭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广安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处罚”,然 ...

我刚才来论坛看到交警队的回复,感到有点意外与惊讶。鄙人与你的看法完全一样,觉得因家庭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怎么就轻易的将人家的工作除落呢?感觉是有点过了。

发表于 2017-9-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杉 发表于 2017-9-7 16:41
我刚才来论坛看到交警队的回复,感到有点意外与惊讶。鄙人与你的看法完全一样,觉得因家庭原因与他人发生 ...

是啊,感觉交警队为了免去麻烦,不管三七二十一开除了再说,有点不顾原则,不讲人情。

发表于 2017-9-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交警队在回复中的表述没有问题,并没隐瞒什么的话,那么,我觉得处理是有点过了,诚如金哥说的,或许真的是为了免去麻烦而干脆将其辞退算了。
发表于 2017-9-7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7 19:12
草泥马,辣鸡,别人的事情有你屌事?在这里唧唧歪歪的,有屁眼实名来发帖啊!辣鸡

发表于 2017-9-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嘛情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8 13:21
我一直认为,有前科只能说他以前犯了错,不代表现在,更不代表以后。只要工作认真,处理公正有什么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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