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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政府工作人员阻挠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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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政府工作人员阻挠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2017年5月11日,金马镇月映长滩E组团﹒栖悦小区,金马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金马镇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开发商代表和部分业主,在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大会通过选举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和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在当天下午报请金马镇人民政府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认业主大会的召开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随后,业主委员会人员带着资料去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备案意见时,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拒绝签署意见不说,分管负责人周大林(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拒绝接收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随后业主委员会人员带着材料到金马镇政府物业办,找到相关负责人物管科科长杨姓科长,说明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前期物业届满后将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事情。物业办工作人员对我们要求前期物业届满后撤离的事情横加干涉,说我们业主没有任何权力让前期物业撤离,没有金马镇政府的批准,换物业的事情想都不要想。后来在没有找到相关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政府批准的条款时,镇政府物业办人员扬言如果这样的话,坚决不给我们备案。确实,镇政府物业办的人员在这方面是说到做到,不光是不给我们备案,反而指使金泉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签署备案资料意见和拒绝接收我们送过去的备案资料。并要求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当天的表决票资料(这个资料是业主大会筹备组前期在负责联系和收集,业主大会召开后,筹备组解散,作为筹备组负责人的金马镇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吴震和金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的周大林两位同志,在业主大会召开后,既不将业主表决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又不将表决票提供给政府部门,还贼喊捉贼地以此为由,要业主委员会来提供表决资料,业委会不提供这些资料就不接收我们的备案资料,不给我们备案)。

这样过去了接近半个月,业委会人员陆续去了四、五次社区,每次社区负责人周大林(此人也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人)都要与金马震物业办吴震电话联系,听取吴震的指示,拒绝接收备案资料。这样来来回回几次过后,社区负责人多次电话请示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吴震未果,业主委员会委员通过社区负责人的电话与吴震进行通话,再三恳请下,吴震同意收下资料,后续的处理意见仍然是要求要业主委员会来提供表决资料。这样一方面政府部门阻挠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不接收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不让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为业主委员会备案;另一方面委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差,乱收费并且收取装修服务费,建渣清运费后不清运建筑垃圾,给小区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小区业主通过直接将问题反馈到成都市市政府办公厅和温江区区长信箱,才勉强把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处理。8月3日镇政府出面,组织业主、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协调,金马镇政府分管领导镇党委委员陈艳在听取了业主和瑞成物业管理公司的陈述后,要求中铁二局瑞成物业公司如果能够接受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标准降低物业费,提高服务质量的条件,就尽快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能按照此要求就安排退场。瑞成物业服务公司温江营业部副总经理佘美萍当场承诺回去向领导报告,最迟在8月18日答复。然而,8月17日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人民政府单方面出了一个加盖镇政府鲜章的通知,要业主委员会尽快备案(我们没有不备案,是政府相关部门设置障碍,不移交备案需要的表决资料给我们,不给我们备案,阻挠我们备案),要求业主委员会在未备案之前,不得行使业主委员会职权。此通知一出,中铁二局瑞成物业公司对业主承诺的18日最后期限答复也因此未能兑现。自18日以后,物业服务公司不但没有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物业低服务费与业主确定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撤离的意思。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人员还在多个场合说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是非法的,没有权力行使业主委员会职权。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威胁业主,扬言要打业主。业主多次报警,警察也多次到现场,保安当着警察的面还扬言要打业主,警察最终没有给业主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自己的小区,业主处在一个连自身安全都担忧的环境。

由此可见,物业服务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什么样的一个关系了。作为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说话就像放屁一样,不起任何作用。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在事情处理中对筹备组负责人(政府工作人员)遗失表决资料不移交提供,反过来要业主委员会来提供,不提供就不签署意见,不给备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这种做法不但不追究,不处理不说,还设置各种障碍阻挠业主委员会备案和行使业主委员会职权。同时,金马镇政府所出的通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出出来的?在加盖公章之前,对通知内容有无核实和了解,几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备案不觉得有问题吗?送到政府部门的资料,接二连三的拒收,接收资料还需要得到政府个别工作人员的首肯才行,资料接收后一直在那里睡觉,没有人过问处理。这些工作人员的权力是谁赋予的,正常吗?这个事情社区居委会、镇政府物业办和主管此工作的镇党委委员陈艳,不止一次地接待业主委员会人员和业主反映的情况,情况反映到镇政府相关部门,政府部门下来又是怎样落实处理解决的呢?一个通知就说明了一切,说明了你们在为人民服务?说镇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你们自己会相信吗?

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社会环境中,靠这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来解决问题,太难了,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求助网络。今天把这些发到网络上,就是希望公开这个事情的原委,让大家来发表看法,让这些政府工作人员曝曝光。也希望有关方面重视,能够监督解决这些问题,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安全。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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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3 16:09
拿国家的钱,不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7-9-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去人民网的留言板 去投诉比较好一些

发表于 2017-9-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江公众信息网  留言也还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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