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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出台,麻辣网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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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编按语:这样的规定早该出台了,净化网络环境,既要管理发帖人,还得规范跟帖人,言论自由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不能张嘴胡说,作为一个守法有德的公民无论在哪里说话都得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加强网络跟帖管理,既对跟帖人的加强约束,又对强化具有跟帖功能平台的管理,双管齐下,营造良好健康文明的网络舆论环境。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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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7:22

发表于 2017-8-25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说一下,以后不敢说了,一不小心说了一句“真话”就要挨:这是不是变相限制。。。。
发表于 2017-8-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完写的些撒子?直接了当的说,太长懒得看

发表于 2017-8-2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描述,不可以说“不该说”的话!否则要遭。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06: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中“还没有在网上疯够的人得“抓紧了”“”这句话应该不是出自原文,倒给人一种街头巷尾市井百姓和街坊邻居吵了架后幸灾乐祸的那种感觉,显得没有胸襟?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法律虽然说有底线但还是要允许人说话才行。个人看法。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0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是有问题的。“抓紧”是抓紧什么呢?作为市长热线的12345发布消息应当严肃严谨才对,这不同于普通网民。如此标题很容易引起网友不适,影响政府形象。我们非常欢迎也十分赞赏12345市长热线亲民为民解决实际问题,但如此标题实在不妥。若本人跟帖有什么不妥愿接受质疑,市长也是人也是可以见的。12345热线是政府联系网络民意的桥梁但网络有网络的语言,不能因此而起到不好的作用。当否?提意见了请多包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07:58
        第七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按照第七条的规定,今后网站或者论坛的管理员不得删贴干预舆论,也不得利用软件敝屏干扰跟贴评论。五毛不得颠倒黑白误导公众舆论。

        但有一个疑问,此条所谓的“错误价值观”请问由谁来判定?用什么标准判定?比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这一价值观,在文革时期是正确的价值观,文革结束后是错误的价值观。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在宪法和法律上是正确的价值观,但很多网站对主张这类价值观的文章或跟贴常常敝屏或者删除,请问对删除者是否以违背法律和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进行处罚?

发表于 2017-8-2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1:34
五毛再违心发帖就是违法了。操纵五毛也将被追究责任。为了赚钱而昧着良心发帖的网络评论员、政务信息员将要失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5:09
不能畅所欲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6:19
楼主作为广安市政府的公众号,发帖必须严谨,不要随便拿来作为私人发帖,在这里说大话,吓唬老百姓,不然,你将遭到广大网友的攻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6:21
楼主代表的是政府部门,也就是说,你发帖代表的是市信访局,说话代表官方,不要作为私人发帖用。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怕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17:10
老子是厦大毕业的,怕个球。

发表于 2017-8-26 17: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月一日起,那些活跃在论坛里的“手机网友”就该寿终正寝了,论坛跟帖本该堂堂正正,敢说即敢担当,何必用遮羞布来把脸盖住,阴阳怪气发瘪言,又怕别人知道是自己放的屁。

发表于 2017-8-2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要改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22:15
还没到十月一号,发一个消息,一个叫唐志红的市民打市长热线12345举报公职人员吃空饷,被举报的是龙台杜方云老师的老婆,恒升某卫计生委在编人员。问题是:杜方云怎么知道举报人电话的?

发表于 2017-8-26 2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能用手机发帖,是跟帖发帖必须登录后才行。匿名游客该闭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6 22:27
有建议说,看了战郎2的,再去看14年前的太阳之泪,会发现,好看,真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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