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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阵] 维权渴望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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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漫漫维权路
上下求诉
心中渴望…
真诚的职业
谁能告诉我
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
北往的网友。

党的政策好
我却没感受到
原因
是什么?
谁能告诉我!
党纪国法
公平正义
广安能有吗?
维权仍置大海深处!

维权漫漫路
几度坎坷
昔日与今比
煎熬求生共斟酌
渴望用您的心换我心
始知相憶深
渴望同看春色暖
共度水云间。

如今
政策雨露
天涯两端
问花花不言
问雨雨淋沥
维权如此…
谁能敌。
广安如此
是何用意? psb (11).jpg psb (12).jpg psb (13).jpg psb (16).jpg psb (17).jpg psb (1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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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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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6:14
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6:55
农民伯伯,你要维啥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7:07
出生到现在,当了20年农民!又当了20年乡医!再当了20年老农民!现在又想当乡医,谁能帮游思华的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7:08
宝宝!

发表于 2017-8-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维权路,何时到尽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8:03
既不合法,又不合规,以什么依据维权,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18:41
法治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23 17:07
出生到现在,当了20年农民!又当了20年乡医!再当了20年老农民!现在又想当乡医,谁能帮游思华的忙???

楼上囗出此荒唐谎言!用意何在?是肆意藏着掖着什么见不得人的隐情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23 17:07
出生到现在,当了20年农民!又当了20年乡医!再当了20年老农民!现在又想当乡医,谁能帮游思华的忙???

楼上有意在瞎扯:如:”我19岁(1978年)从事医疗妇幼,预防保健工作,1981年取得赤脚医生资格证,1993年参加四川省乡村医生从业人员考试,取得了四川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资格证丶乡村医生证,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2007年也有《乡村医生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些人望文生义,只是看见2007年《乡村医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复印件、因作为与某人之私下交谈之据…况且08年换证时己收回了07年之原件(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然而09年把08年许可证找他们审换证时(因一场未兑付所谓的上下关系费﹞停止换证、却只收回了08年《乡村医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后之事端只有李华兰心知肚明…09年未兑付之闹事…曾多次亲自找相关人员、皆无果、得不到解决,
我的职业资格尚未注销注册、只不过是个遗留问题…、待到2010年12月底(我这组儿子才正式没有为本村卫生工作)离开、在离开之前,儿子把我所有的原始正件及儿子的一同交给李华兰(广罗乡乡卫生院院长)审证换证…。李华兰一直把证件拖压不给办理…。于2011年儿子委托同学好友、找某某乡卫生院院长补办了2011年《乡村医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三个人的)…但是,三份2011年《乡村医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带送人不小心被遗失了,我于2011年回家还是没法职业…也找过李华兰,同时取回我的原始证件、但是被她扣押了2004年乡村医生职业证件、说:“待到换证帮我换…”你知道我这几年遭受是怎样煎熬生存的吗?视频己贴在各大网上、已目共识,…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23 18:03
既不合法,又不合规,以什么依据维权,笑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和第八十三条“本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第三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卫生部、人事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制定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即卫医发〔1999〕319号文件,该文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301号)“……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一、组织实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的文件规定…
然而:2014年10月中旬,据广安区卫计局川卫卫办发(2014)301号文件精神…,而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乡卫生院院长(李华兰),仅说出我所有证件过期作废…为此上访、信访等引发了《行政许可法》…一系列相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久拖不回复!”这就是你所谓“你说他是“父母官”,他说他是“人民的儿子”又怎么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23 18:41
法治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楼上广知中国法律、法规…,给了你几贴、就是你所谓“法治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之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21:36
希望楼主有幸找到当代“包青天”!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当代“包青天”己熟睡于子夜梦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23:15
你本是农民,有农业户口,国家给你田地种,还有粮食直补!!!你当乡医20年的年月,国家给了你政策,为村民服务,收取服务费,结善缘,渡自身!!!你不当乡医已近20年,跑出去开黑诊所,违法执业,放弃乡医身份,国家却没惩治你!!!现在又想回来当乡医,一是该村不缺乡医,二是你那点老知识、老骨头,还能考得上执照?还有能力为村民服务?还能合符法定资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23:17
别扯弯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23:21
游老农,别断章取义!別望文生义!别‘起跑',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要通读,以免贻笑大方,止增笑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3 23:23
开口便笑笑瞎扯之牛!

发表于 2017-8-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依法处理,交给人民法院,我不做正反面评价。

 楼主| 发表于 2017-8-2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23 23:15
你本是农民,有农业户口,国家给你田地种,还有粮食直补!!!你当乡医20年的年月,国家给了你政策,为村民 ...

这位n次瞎扯、狡辩、掩盖事实真相的网友:你不觉得口出如此荒谬之言吗?…
我之事件始、续因果及维权至相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欠拖而不言…,贴在各大论坛己目共认…,难道尔等还要肆意狡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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