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中,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群众。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互联网+”“一键通”“人人拍”、网络直通车等,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举报平台;切实有效开展重点检查,采取调研督查、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拉网式明查和点穴式暗访等方式,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提高巡视巡察的精准度,做到村社全覆盖,公开公示巡察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主动争取人大、政协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着力发现问题。要强化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处理,对监督责任不落实,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要坚持刀刃向内,严肃追究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坚持每月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鲜活教材,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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