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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谁在纵容污染企业“逼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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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在纵容污染企业“逼走”学校


四川省岳池县经开区旁村民向媒体投诉称,自家对面几百米外的仁安制药厂有限公司和居民区仅一街之隔,工厂生产排出刺鼻的气味让周围居民苦不堪言,和厂子900米之隔的有2850余户居民的小区(白塔社区),更甚的是,厂里的污水排放至河里,而百米之隔的村民生活饮用水取自于地下水,村民曾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无果。
正值国家环保督察之际,近日,岳池县政府责令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关闭,一家制药厂污染严重,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非但不责令污染企业停产整改或搬迁,反而强制附近1600米以外的一所1000余学生的职校关闭。问题是,政府大笔一挥,学校可以关闭,但周边的村民却无法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只得继续饱受污染之害。特别是,面对村民的质疑和呼吁,当地环保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在内部“踢皮球”。可见,“逼走”学校的,除了污染企业之外,更有被“污染”了的权力。
众所周知,如果不做好严密的治理和防护措施,一些高污染企业建到哪里,哪里的百姓就会遭殃。问题是,对于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一些地方政府却视而不见,只重视眼前所谓的经济效益。
实话实说:作为污染大户,制药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与其发展特殊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是化学原料药生产大国,尤其是发酵类药物产品的产能产量位居世界第一;而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量大,废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严重,进而使得制药环保的现实情况显得较为严峻。
某些时候,政府的纵容,俨然成了企业大肆制造环境污染的“尚方宝剑”,而环保部门,只能袖手旁观,甚至与污染企业同流“合污”。特别是在广安市岳池县,当地政府一些官员受利益和政绩驱动,为了庇护污染企业,不惜“逼走”学校,沦为“劣币逐良币”的推手。可以说,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成了污染企业最大的“保护伞”。如此恶劣环境下,生态文明如何保障?
企业污染环境固然可怕,但权力被“污染”更可怕。因此,对于这些重经济、轻环保的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不能止于公开曝光,应强化问责机制,对其被“污染”的公权进行依法治理。首先,针对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失责行为,上级政府应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应督促当地政府摒弃“唯GDP是举”的偏执政绩观,遏制权大于法的利益冲动,让环保执法公平公正,狠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还村民一片肥沃的土地,一个洁净的生存环境,在此也呼吁给学生一张安静的课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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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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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8-1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8-15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安药业”)位于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医药产业园内,占地约185亩,2014年6月17日获得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4〕322号)。目前,仁安药业已新建5个生产车间,并配套修建了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专用污水管网至专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纯化水站反冲洗水属于清洁下水,按照环评批复是经雨水管网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现象。仁安药业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环保手续齐全,但由于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不到位产生刺激性异味,目前已按照县环保局、县经开区等相关单位要求正在实施停产整改。
据调查了解,目前租用科创厂房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2008年,于2015年12月与广安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搬迁至现在的地址,岳池经开区管委会作为租赁监证方,在租赁协议上明确要求了学校入驻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园区相关规划。
       该校从装修到营业过程中,未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办学招生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环保违法建设项目。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26日在巡查中对该校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日下发了《岳池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法责改〔2016〕11号),责令该校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2016年11月19日对学校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岳池罚决字〔2016〕11号)。2017年4月11日、27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学校仍未停止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校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岳池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综上,仁安药业是通过环评批复的合法企业,不是污染企业,更不存在“逼走”学校的情况。
       谢谢社会各方理解支持。

                      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发表于 2017-8-1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安药业”)位于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医药产业园内,占地约185亩,2014年6月17日获得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4〕322号)。目前,仁安药业已新建5个生产车间,并配套修建了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专用污水管网至专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纯化水站反冲洗水属于清洁下水,按照环评批复是经雨水管网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现象。仁安药业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环保手续齐全,但由于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不到位产生刺激性异味,目前已按照县环保局、县经开区等相关单位要求正在实施停产整改。
据调查了解,目前租用科创厂房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2008年,于2015年12月与广安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搬迁至现在的地址,岳池经开区管委会作为租赁监证方,在租赁协议上明确要求了学校入驻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园区相关规划。
       该校从装修到营业过程中,未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办学招生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环保违法建设项目。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26日在巡查中对该校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日下发了《岳池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法责改〔2016〕11号),责令该校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2016年11月19日对学校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岳池罚决字〔2016〕11号)。2017年4月11日、27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学校仍未停止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校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岳池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综上,仁安药业是通过环评批复的合法企业,不是污染企业,更不存在“逼走”学校的情况。
        谢谢社会各方理解支持。

                      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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