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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江农贸市场出纠纷,当地城管该不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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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江农贸市场出纠纷,当地城管翘腿看热闹

  近日据网友爆料:8月13日上午,南江某农贸市场内,顾客与一商贩因琐事发生争吵,严重影响到市场经营秩序,阻碍过往行人车辆通行。而此时,负责市场监管的几位城管执法人员却在不远处聊天,偶尔起身张望一下,却并未前往现场进行调解。网友质疑执法人员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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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中出现很多这样的情况,商贩和顾客进行争吵,但是城管应不应该负起调解职责呢?我表示怀疑,我们理解的城管一般的职责行为都是那种追着小商贩买街跑的情景,很少有城管还要负起调解指责的。
  为此,我特意去搜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里面规定的是城管行使的是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简单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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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法规中是没有明确指出城管具有市场调解的义务的,不知道大家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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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5 10:11
啥子事情都城管,要公安局做什么??

发表于 2017-8-1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城管局关于网友爆料“南江某农贸市场内发生纠纷 城管执法人员翘腿看热闹”一事的回复
网友“a萍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的网帖我们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查,您所反映的事件发生在南江县南河丽景市场内。14日上午,一顾客认为自己之前在该市场内购买淀粉有问题,今日遇到卖家要求该卖家进行赔偿,并要强行带走该卖家今日售卖的淀粉,从而引起口角、肢体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纠纷发生后,我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进行了劝导、调解。在现场群众和执法人员调解无果又无权处置的情况下,当事人主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我局执法人员离开,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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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取缔这里,我们楼下是拿钱买来的,不是用来摆摊的,每天一大早就吵死人了。
发表于 2017-8-15 1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8-1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应该不归城管管哦,不过话说回来这滨河路成了菜市场倒是城管不作为。

发表于 2017-8-1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事,城管只能做为一般人员进行劝解,若出面强行怎样怎样,那就超出其执法权了,所以城管做的是对的。

发表于 2017-8-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哎~~~~~~~~~~这南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 22:04
在创卫生城市的大环境下。好好的一条滨河路被管理成现在这幅模样,城管大人们威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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