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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冤民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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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民书
       本人是南江县东榆镇观井村12社村民郑雪梅,本人亲身经历特大冤情, 奈何在各种黑暗官僚对恶势力的维护下,这十年来一直负屈含冤,无处申诉。时至今日实属走投无路,特此在公众场合述说我以下冤情,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让坏人得到惩治,还我农村妇女一条活路。
       酿成这场悲剧的主要人物不是别人,正是本人的亲生父亲郑国成,说起本人的父亲,用“畜生"二字形容也不为过。他自1993年入狱后,入狱13年期间,从未承担起一个父亲抚养女儿的责任,但本人并未埋怨他对我的不管不问,只是没想到日后他对我造成的种种悲剧,都让我痛苦至今。
         本人的父亲郑国成,性情古怪,长年酗酒严重,自本人懂事以来,记事中经常与不同女性之间发生不正当的混乱关系,曾数次与陌生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当场被对方女性丈夫捉奸在床,郑国成恼羞成怒,又无处发泄,就撒气殴打本人发泄心情,此类事件的发生数不胜数。 郑国成也先后结婚5次,由此可见郑国成的私人作风多么令人不堪!  在平时的生活中性情也是暴戾不堪,一言不和就殴打本人,既他的亲生女儿,包括本人的上门女婿也是被郑国成殴打至离家出走,在数次家暴事件后,本人多次报警求救,可郑国成毫无悔改之心,一如既往的对本人使用家暴,印象中深刻的记得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看完本人身上被郑国成殴打后所留下伤口,丝毫不相信这是出自一位亲生父亲所为,后清官难断家务事,无奈之下建议本人:"要想活命,只有出门打工!"这才迫于无奈,只好出门躲命。从此以后远赴西安打工X年,也因此过上了X年背井离乡的日子。
        我原以为远离郑国成就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期间本人也多次带着烟酒(茅台酒和中华烟)回乡探望,希望本人父亲郑国成能在时间的磨砺下痛改前非!可哪想到,一场更不可告人的阴谋就在这期间预谋着。在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一个个噩梦接连发生………以至于本人时至今日,无家可归!
         本人父亲郑国成因犯重要违法事件入狱13年,并且他违法犯罪后公安局将他的户口从南江县东榆镇农村户口牵往至通江县至诚农场3中队城镇户口,本人家庭中原分配的四人土地,也因郑国成自己违法犯罪,被国家收回重新分配给别家。至始至终郑国成都不具备对本人房屋、土地的使用权和决策权。可是就在因为他的长期殴打本人不得已外出务工期间,郑国成多次在不经过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变卖本人的房屋、土地和本人置办的房屋地基,预计3次。而所有在不经过本人私自变卖后所得的钱财,全部私吞!与本人的第五任继母,与我年龄相差无几的四十多岁女性快活逍遥(郑国成今年65岁)!让我一家四口无处可归,被迫过上了流浪生活。
        以下是郑国成对本人私人土地房屋的变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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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  郑国成于2008年期间第一次私自变卖所属本人的青蛙窑厂,变卖金额预计为8万多人民币(80000.00 ¥ )
   ㈡郑国成于2008年期间第二次私自变卖所属本人的房屋地基预计7处给南江县东榆镇观井村村主任——“张兴礼”,南江县东榆镇乡政府书记——“罗全清”,南江县东榆镇观井村文书——“殷文明”三人!这期间三位村官与郑国成存在着及大的行贿受贿行为,与本人父亲郑国成私相授受,实行村官权利方便,轻易的将所属本人的7处房屋地基变卖给——“东榆镇乡镇府工业园区”,用于回收修建国道S101线,本人父亲郑国成,以及三位村官之间将属于本人的私人地基,以每一处地基预计29万人民币(290,000.00 ¥ )私自出售给他人!这7处房屋地基预计共变卖预计人民币203万(2,200,000.00 ¥ )后经上诉南江县人民法院,观井村村主任—“张兴礼”亲自在法院内承认与本人父亲私自合谋变卖本人地基事实!并且在本人日后的上诉生涯中对本人缕缕刁难!以其身居村官职位对本人进行施压、恐吓!甚至到本人家里带人前来恐吓!诸如此类行为!
    ㈢郑国成于2016.7.29日第三次私自变卖所属本人位于南江县东榆镇街道加油站桥边[二层六间的老房子],在本人得知比事件当时,挖土机已抵达本人的老房子准备开始挖房子,这时本人才突然得知,自己所花钱修建的老住房被郑国成私自变卖预计49万人民币(470,000.00¥),本人与本人的儿子郑伟上前去阻止,这时上面所提到的南江县东榆镇观井12社村主任——“张兴礼”带着公安局人员,将本人与本人儿子郑伟在不知根据,毫无道理和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共同带往公安局拘留15天![并在事发前在本人毫不识字的情况下哄骗本人签署“自愿同意拆迁书”]。后被我好友及时告诫收回比协议书。这就是人民的“父母官”!所做所为皆令人发指!今天的我只是其中某一位的受害者,将他们三人揭发出来,也是希望能够引起上机领导机关的重视,加强对为官人员的审核和监控!避免再有此类违法乱纪之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2年3月本人上诉南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归还变卖土地的40万元(后来调查后才得知比金额不属实),当时要求郑国成归还本人20万,后郑国成拒不支付,强行霸占本人财产,在经法院协商下最终只归还了4万元,是本人当时在考虑抚养X岁女儿的情况下,以及与丈夫被迫离婚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包括本人丈夫与本人离婚原因都是因为本人得知自己的土地被父亲郑国成私自变卖后,回家索要财产,本人丈夫一直知道妻子父亲郑国成性情古怪,暴戾不堪,担心本人安危,怕郑国成对我再次痛下毒手,闹出人命!一直阻止我回家质问父亲,索要财产,后来本人内心实在不愿接受这个事实,执意回家与本人父亲郑国成询问事实,才导致本人丈夫不想躺这趟浑水,才与本人无奈离婚。
       现在郑国成与他的第五任妻子生活在国家拆迁赔偿的位于南江县东榆镇工业园区的两套安置房内,本人以及我的丈夫和两个小孩则无家可归,靠苦力劳动维持基本生活,后第五任继母态度恶劣多次对我恶言相向,2016年在巴中市电视台记者的陪同下前去采访事实、协调。继母更是在摄像机面前当众拿砖头追打我,并口口声声说到:“就是要煮饭给村乡干部吃,不会给我们这种乞丐吃”!本人父亲——“郑国成”数次口口声声所说要把我一家人置于死地!是啊!她和郑国成是应该感谢上面那“张兴礼”、“罗全清”、“殷文明”三位村乡干部,如果不是他们三位,郑国成与她如今也不会成功私占我的私人财产,过着原本应该属于我和我丈夫、小孩的幸福生活。
        我知道世界上从来都有很多不幸的事情发生,也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故事给大家带来些许感悟,并祝愿大家能够永远远离在我身上发生的此类事情,时至今日,我已经身心交瘁,无力回天,只希望内心深处对这最后一点点正义和公正的向往能够在这篇“冤民书”中表达出来,我相信因果报应,而那些趴在别人身上吸血吮骨的人渣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大家能够帮我转发比篇文章!让更多的关注到我的故事,谢谢大家,好人一生平安!再次诚挚的感谢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我和我的家人会默默的为每一位好心人感恩、祝福!谢谢………
                                                         
                 申诉人:郑雪梅
                 身份证号:513026197102180566
                 电话:15284724481
                 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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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 东榆镇人民政府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15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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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榆镇人民政府

关于反映“冤民书”问题的回复


网友“郑雪梅。”:
       你好!获悉你8月15日发贴反映“冤民书”信息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问题于2012年7月19日由南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2】南民初字第933号),你父亲郑国成已经执行了判决结果。后你又再次向我镇反映此问题,2014年8月14日,经东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你与你父亲郑国成双方签字同意(民调字010号),郑国成再次向你一次性补偿10万元。同时,你也通过国家信访局、书记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多次反映该问题,我镇也已积极协调处理并作出回复。因该事项已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到位,东榆镇政府无权干预法院判决结果,故若你有其他诉求或证据,建议你向人民法院反映。
       欢迎你对我镇工作进行监督与支持,联系电话:0827-8216026。

                                                                                                                                                   东榆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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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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