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太志,现年76岁,南部县碑院镇双寨村6组人。我向广大网友和干部群众反映,经四川高院裁定的一份我和老伴诉儿子陈平、儿媳陈兰的一份生效判决,顺庆区法院受理执行已一年多,但被告应归还我的74万元至今分文未付。我和年近八旬的老伴陷入生活困境,无人问津。陈开俊曾经威胁过我,他市里有人,省上有人,北京也有人,打官司只有我吃亏。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身为财政局某领导的刘某在背后充当他妹妹的保护伞,致使执行工作难以开展。 1991年,我拖家带口到甘肃省武都县洛塘镇从事粮油副食批发零售,常常起五更,睡半夜,艰辛打拼多年。1994年,我儿子陈平也来到我们身边,一起经商。1998年,刘兰和陈平结婚后,也一同到甘肃,一家四口共同经营粮油和香烟。2010年,我们准备结束在甘肃经商,举家回到四川,在回川前夕的当年4月30日,全家商议如何处理我们共同经营所得的160万元资金,最后由陈平书写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在四人共同奋斗下,总共资产160万元,分成四份,每份40万元,陈太志、何全珍、刘兰、陈平每人一份,现由刘兰保管,支付时由其支付。刘兰和陈平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名。随后,他们将这份协议交给我和老伴保管。当时,因为我和老伴年老不懂法,认为他们已经亲笔签名并按了手印,我们保管协议,各有分工,这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我和老伴何全珍都没有在协议上面签名。 2011年,我们全家从甘肃回到老家四川,陈平和刘兰因家庭琐事,感情出现裂痕。2012年9月,我和老伴依据他们书写的协议,向他们索要80万元资金,但刘兰不给,致使她与丈夫及公婆之间的矛盾激化,刘兰在家中经常打骂我们。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国家干部的刘某,对其妹妹的行为不是教育开导,化解家庭矛盾,反而仗着手中权势,为她壮胆撑腰,助长了她的气焰,也加速了妹妹和妹夫家庭的解体。 2012年10月21日晚上,刘某领了三个人,其中一个自称是舞凤派出所副所长,姓帅,另外两个自称是黑道老大,上门对我进行威胁。刘某说,我北京有人,四川有人,南充更是我说了算,你要打官司只有你吃亏,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他父亲刘某云 说,有我儿子在,没一分理也要扳回三分理。刘兰说,我娘家有人,你要打官司奉陪到底,只有你吃亏的。 第二天,我到顺庆区舞凤派出所报案,所长让我在全所查找,根本没有一个姓帅的副所长,充分证明是刘某在利用黑道人物吓唬我。2012年12月的一天,刘兰在半夜三更把我赶出家门,我在外面冻了大半宿。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第二天向顺庆区法院起诉,状告儿子陈平和媳妇刘兰,要求判令给付我们 80万元。但法院立案受理后,刘兰为了达到不给钱的目的,伪造了一份证据,妄图撤销2010年4月30日我们全家达成的协议,她把陈平平时练字时写有“陈平”二字的巴掌大一块草稿纸撕下来,在上面添加了如下内容:“说明:当时因我身体不好,怕刘兰对我父母不好,才将夫妻财产分80万给我父母,现这个协议无效。”刘兰对法庭说,这份“说明”是她在2012年10月10日书写的,两三天后由陈平签名认可。陈平向法院说,纸条上的“陈平”二字的确是他本人所写,但“说明”上的内容他并不知情。涉及160万元家产的条子,用这么一小块纸书写本身就不正常。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法官竟认为原协议上没有我和老伴的签名,协议又被陈平撤销,把我们辛苦打拼多年挣下的家庭共有财产胡说是陈平与刘兰的夫妻财产,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不服,向南充中院提出上诉,南充中院发回顺庆区法院重审。重审时,我申请法院对刘兰递交的“说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法院委托甘肃省中科司法物证技术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该“说明”材料上的落款处陈平二字,不是在2012年10月10日书写的,而且至少相隔在6个月以上。这充分证明了刘兰伪造证据的行为。对于鉴定结论,刘兰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顺庆法院把我老伴存在银行的6万元现金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判决陈平和刘兰向我们夫妇支付74万元。 判决以后,双方均不服,多次上诉,先后经顺庆法院、南充中院和四川高院多次审理,均判决二被告陈平和刘兰向我们夫妇支付74万元。 然而,因为刘兰的哥哥刘某,手中掌握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其妹妹有了靠山和保护伞,致使本案在顺庆区法院裁定执行一年多以后,竟没有任何进展,我和老伴分文没有得到。本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从提出申请到完成执行应在半年之内,但是现在离我提出执行申请已经一年半,我光跑法院就多达四五十次,向执行法官依法提请执行,磨破了嘴皮,但却没有什么效果。说实话,法院执行局领导相当重视我的申请,执行局正副局长曾当着我的面,指令办案法官李杰尽快办理,可至今我仍没有拿到一分钱。更为奇怪的是,2016年6月3日,顺庆区法院裁定查封刘兰、陈平的财产,强制执行,为什么在2016年9月,其中被执行人刘兰还将被查封的门面房到期红利提取。这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在2017年春节前,我找刘兰索要法院判决的74万元资金,她竟将我打倒在地(有照片为证)。试问,作为儿媳妇的老赖气焰为何如此嚣张?法律的尊严何在?如今,我们已年近八旬,年老多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在此我不禁要问,现在各级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连毫无执行能力的老赖也被绳之以法,而刘兰完全有执行能力,在南充有门面和住房各一套,为什么得不到执行?大家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这背后是谁在从中从梗。年老无依、风烛残年的我们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生了病都没有钱治疗,不得不到处借债,至今还欠着他人债务。 在此,我向刘某提个醒,你身为国家干部,理应作出依法办事的表率,责成你妹妹接受法院判决,协助执行工作,千万不要利用公权力干扰执行工作,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不管是谁在背后搞鬼,我也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其徇私枉法的行径,让人民群众了解他以权压法,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同时,奉劝个别法官大老爷,一定要秉公执法,严于律己, 敢为老百姓作主,不要在权势面前丢了公平正义。中央七十二号令专门阐述了要加大力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本该得到的74万元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在此,我们强烈要求背后推手赶紧收手,法院迅速加大力度,对本案予以执行,还我们公道,恢复法律的尊严。
南部县碑院镇双寨村6组 陈太志 联系电话 13118273610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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