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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三和汽车公司故意欺诈消费者――车主要求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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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多,有关汽车的消费者投诉也越来越多。据消费者网在线平台统计,该网上半年接到大量汽车类消费者投诉,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销售欺诈、质量问题、合同违约、强买强卖、售后服务等五个方面。与以往不同的是,之前消费者投诉汽车问题,诉求主要是退车、修车,或者延长保修期限等,而今年上半年要求三倍赔偿的汽车投诉明显增多。
近日,奥迪车主易先生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反映,他今年6月13日与成都三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汽大众奥迪汽车定购合同》,购买一辆蓝色奥迪A6轿车,车价为333518元,临牌为川A51526。易先生将爱车开回去的第三天,突然发现车辆的排气管已生锈,变速箱的外壳和支架也有明显腐蚀痕迹。
据易先生介绍,他第一感觉是怀疑4S店将旧车当新车卖。6月20日,他将车辆送到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车辆左前叶子板一螺栓被改动过;排气管生锈、变速箱外壳及支架腐蚀在交车前就已经存在,而且车辆在613

日(交车当天)前就已行驶364公里。
他认为“4S店不仅修改过之前的行驶公里数据,而且还故意向我们隐瞒了之前已行驶364公里的事实。”易先生说,购车时,车辆的里程表上显示只有几十公里,总公里数和小计公里数也都是显示几十公里。合同上也明确约定,供方保证所售车辆是手续合法、齐全,并已做完测试和检验的全新车辆,4S店负责人和销售也向他确认过,说绝对是新车,但始终没有人告诉他修改过行驶公里数和变速箱体及排气管严重腐蚀和生锈的现象他认为,4S店这种做法涉嫌欺诈,应该按照《消法》给予他三倍赔偿。
对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结合消费者提供的资料和鉴定报告来看,4S店在卖车之前修改过车辆的公里数,而且在卖车时也没有主动告知这些情况。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怀疑,4S店这一明显侵害其知情权的行为,具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应该构成欺诈。而《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消费者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不无道理。此案中,鉴定报告还显示,车辆排气管生锈、变速箱外壳及支架腐蚀在交车前就已经存在。这说明车辆销售之前很可能没有经过严格的PDI检测。该检测的没有严格检测,不改改动的却擅自改动。4S店应该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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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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