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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擅改土地规划红线 绵阳龙脊河畔楼盘38户业主6年“水上漂”[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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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山美,人美,城市更美。让我们这些居住在绵阳隔壁城市的邻居十分向往。
      “郊外,未来城市生活首选”的龙脊河畔楼盘刺眼的吸睛广告,更是让我们这些邻居魂不守舍,售楼部的帅哥美女,他们“贴心”的服务,铁定了我们选择绵阳的理由,把下半生的未来嫁给绵阳。但是,令我们这些从广元、甘肃陇南等外地来买房的邻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切原来是个大大的骗局,因为当初那些帅哥美女的甜言蜜语原来都是在“钓鱼”,他们出示的所谓政府规划开发资料,全是假的。什么今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只有做梦才有。更为可笑的是,一套房,居然还出现多个主人,胆大妄为,“一女二嫁”。
       从购房到现在,已经6年了,这期间,我们拼命维权,既然房子没有产权,那我们就不要房子,你开发商把我们辛苦的血汗钱退还给我们吧?但开发商销声匿迹,我们的希望镜花水月。不仅如此,反映到有关部门,他们居然相互踢皮球,无奈我们只得水上漂,不知道现在到底该找谁?
      涪城区龙门镇中脊村是涪城一张耀眼的名片,它是2008年5.12地震后全国闻名的灾后重建安置示范点,但就是这么一个辉煌的地方,却偏偏发生这样诡异的事情。丑恶的戏剧开始了,不会没有尾声吧。是谁制造了这幕闹剧?又该由谁来收场?
      切开龙脊河畔楼盘这个烂西瓜,看看他们是怎么欺骗我们这些购房户的……


                                               我们相信了:村、镇、开发商鲜章合同,灾后重建楼盘不是假的

      《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中脊村四社灾后重建联合建设协议》第二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该楼盘项目是2008年8月13日,绵阳市城市规划局所作出的选字第(2008)05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字第(2008)12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一书一证”明确规划了就是用地红、绿线及给定的设计条件。
      我们这些购房户在楼盘效果图上也看到了虚线位置(最后我们从国土局了解到,是开发商和村镇某些人故意伪造的),千真万确,信而不疑。在四至界限上,合同上也写得很明确,按照绵阳市规划局2008年8月13日批准的绿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为准,用地面积初步测绘月35亩(最终以国土局测绘为准)。最让我们深信不疑的是开发商和龙门镇中脊村四社签订的联合建设协议合同,还有签证单位:涪城区龙门镇人民政府的公章,这难道还有假?不相信村上可以,你不相信镇政府,那就不可理喻了。

                                                                     
                                                  我们相信了:只要买房,两证都是齐全的


       既然是村、镇和开发商一起联合开发的楼盘,又是灾后重建项目,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买房,就可办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呢?
美好的愿望只是一厢情愿。我们这些业主交了首付款,就出现了国土部门三番五次叫停的现象。但开发商(绵阳市立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绵阳蜀北建筑工程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公开向社会出售无产权的房屋50套,约12000m2。共收取程伟、任志跃、胡小峰、张平、丁朝熙、廖朝德等38户业主共1700多万购房款。
       据了解,龙脊河畔楼盘项目在2011年1月到5月期间,国土部门发出了三次违建停工通知书,而我们这些购房者在未看见和告知的情况下,在这期间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他们收取了我们的购房款,写明:办理全产权证并缴纳了出让金。特别是在2011年5月1日龙脊河畔楼盘开盘庆典仪式上,立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鲜东代表投资方的讲话,一再重申该楼盘的合法性,鼓励大家购买,更是忽悠了一大片购房者。
      打着灾后重建的幌子,明知是违法建筑,为什么还隐瞒实情,继续售卖呢?职能部门难道是聋子瞎子?


                                             我们相信了:宣传广告,有中央省市领导关怀,龙脊河畔熠熠生辉


       不管是相信一个人还是相信一件事,只要是验证了是真的,那都是不容置疑的。
       在龙脊河楼盘的宣传广告上,爬满墙上的大幅中央、省、市、区领导的视察图片,让我们这些购房户仿佛感受到阳光与雨露,给我们吃了一颗不小的定心丸。这么重大的灾后重建项目,难道谁还敢造假?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找死。
但后来,我们这些购房户才真的发现,基层的所谓“父母官”,开发商,为了钱,胆子比吃了豹子胆还大。售楼的帅哥美女口若悬河给购房户宣传的,积极解释的建设用地红线图,全是假的,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都是伪造的,根本没有合法、有效的土地开发使用权。


                                                     谁来主持公道?38户业主的问题何时解决?


         2011年10月26日下午,购房户相继找到龙门镇姚忠富副镇长反映情况,得到的回答是:  我才调来分管中脊村情况不清楚,你们向上面反映,买房时不来找政府,出了问题你们就都来了。多次找到龙门镇党委书记舒树东,他称会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协调处理,至今也无具体处理意见。电话找到冯猛副书记,因身体不好,他让我们找陶主任(镇综治办)反映情况。龙门镇镇长张琦伟当着时任常务副区长顾健面答复: 如果“联合建设协议”有镇政府盖章,我就负责给你们退款。后来又是一走了之,无下文。到区政法委杜立端办公室,杜说,抓李廷毅(开发商) 是当时社会上不良反映太大了,放他是希望出来把你们的事情处理好,不要再出什么事,怎么还是这样?你们去找公安局向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无果,再找开发商李廷毅,结果他电话已换,无法联系。售房部己关闭,公司地址又退租。找到联合建设方中脊村支书尹玉明要说法,却被打脸,口吐狂言:你们那几个卵钱算什么,还到处告,最终这事还要我来摆平。我们只想说: 对于你来说是“卵”钱, 太少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血汗钱!一个基层的村官,居然张狂到这种程度。
        我们又相继向涪城区王健常务副区长、赖俊区长、林书成市长、刘超市长、罗强书记以书面方式报告了上述情况,最后都转到了住建局任英主任那,她又让我们去找国土局。我们还以多种方式向候任常务副区长、现任区委副书顾健反映多次,至今,也未具体给予明确答复。
后来,我们又以“龙脊河畔”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涪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一年无果。在检察长接待日,又向涪城区检察院陈安检察长举报。数月后再次向涪城区公安分局李茂局长当面举报,李茂局长看了材料后,把郑副局长和敬副大队长叫到办公室并指示,我看构成犯罪了,你们再去看看问下情况。不可思议的是,最终经侦大队作出不予立案处理。
        今年1月27日,  从现任龙门镇镇长谢欣、副镇长林兴元处了解到,区政府很重视,由涪城区委顾健副书记牵头处理,政府确实应该给中脊村拨1630万元(经中脊村与李廷毅对帐),先人工费、购房款、材料款、社会融资借款的原则,今年年后就处理。到现在找开发商不见面、不接听电话,找中脊村张强主任又说还没对帐,政府没拨款。怎么会形成: 我们的购房款找开发商要,开发商又找中脊村要,而中脊村又找镇政府要,镇政府又找涪城区要的怪圈?难道购房款经过周转真到政府包里去了?
       该楼盘的违法建设从开始规划、设计,到开工修建,再到大肆宣售,前后长达两年多时间,而且就在中脊村里,就在龙门镇党委、政府的眼皮底下,各职能部门怎能不知道?他们在这次利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不言而喻。
      谁来真正主持公道?谁来真正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以人民的名义,惩戒那些不作为的官僚,欺世盗名的开发商,给我们这些业主一个像样的说法,我们好安心的生活,工作。再也不能折腾了……

       以下是《龙脊河畔》楼盘部分业主已交的购房款:
任志跃  联系电话15193986658    购房款25万        
       胡小峰   联系电话13981103549    购房款30万                                               
       程 伟     联系电话18190650005    购房款93万                                                   
       张 平     联系电话18990182118    购房款27.5万                                                
      丁朝熙    联系电话15984626622    购房款10万                                             
       唐德福   联系电话13568269883    购房款10万

                                                  合计: 19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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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龙门镇人民政府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8月28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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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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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龙门镇关注处理。祝好!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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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龙门镇中脊村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全村245户农户的住房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中脊村村委会于2008年10月底完成了中脊村统规统建居民安置点一期项目的建设。2008年11月,中脊村村支两委按照“政策主导、市场动作”的模式引进四川绵阳蜀北建筑工程公司(简称蜀北建司)全垫资修建灾后重建永久性安置房二期工程,由蜀北建司第一项目部负责该工程,李廷毅则是第一项目部项目经理。根据与蜀北建司第一项目部的协议,二期安置房建设13000㎡47套,占地18亩,于2010年6月底基本竣工。中脊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两次预先支付了50%工程款,剩余的工程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用中脊村二期规划范围内的15亩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抵押剩余50%工程款”,工程款付清后归还抵押土地。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中脊村村支两委召开全村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同意与蜀北建司联合开发二期安置点规划范围内的12亩建设用地,同时约定蜀北建司必须按程序合法取得该土地并缴清土地出让款,完善相关国土、规划、建设手续后方可进行相关建设。2010年2月,蜀北建司在未经市国土部门审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修建商品房“龙脊河畔”,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多次发放书面通知并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貌,现场施工人员口头答应停止施工,但事后继续施工;多次约谈项目负责人李廷毅,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李廷毅口头答应但仍然暗自施工。2011年5月,该项目主体封顶,蜀北建司在没有任何预售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商品房。由于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7月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李廷毅及龙门政府缴纳了罚款45万余元。项目负责人李廷毅在建设过程中借用大量资金,导致资金链断裂,由于李廷毅可能存在大量非法集资、融资行为且涉嫌违法犯罪,于2011年12月因涉嫌行贿被涪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而后李廷毅被取保候审,要求其解决与借贷公司、购房户、供应商、民工及中脊村之间的债务。
我镇为妥善解决“龙脊河畔”小区遗留问题,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解决“龙脊河畔”遗留问题工作督导组,就此遗留问题的解决开展了大量工作。
1.区委副书记顾建多次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龙脊河畔”小区遗留问题,督促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龙脊河畔”相关手续;与此同时,为支持李廷毅以房屋低外债,在政策法规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其另行选址继续修建房屋的可行性;2.多次会同涪城规划分局、国土涪城分局、区水务局、青义国土所以及镇城建办、城管办同志现场踏勘李廷毅另行选址的规划问题,最终核定该地块不符合城市规划、龙门镇总体规划,因此不适合继续修建房屋;3.根据初步工作方案,我镇从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多次召开座谈会、调解会,要求李廷毅和中脊村双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双方全面清算二期安置房工程款、土地回填款、河堤修建工程款等所有相关的账目。经过长期反复清算,中脊村村支两委与李廷毅就所有债务达成共识,由中脊村兑付李廷毅1630.08万元,目前镇督导组、中脊村和李廷毅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债务资料进行审计。目前第三方机构正在对所提交的账务和资料进行核算、审计,我镇将积极协调审计机构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镇党委、政府将专题商讨研究资金来源及解决办法,待上报区委、区政府并落实资金后由中脊村和李廷毅进行债务结算,龙门镇政府将引导与督促李廷毅率先解决民工工资、材料款及购房款等所有债务问题。
若是对上述处置情况不接受,建议你以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联系人:翟孙苏,联系方式:264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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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 12:59
不要贪图便宜买小产权房,五证不全一定斩钉切铁的拒绝下单,唉,挺同情你的。以后长记性吧,一定要买商品房,

发表于 2017-8-9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觉得追责是最重要的一环,不能任由这些芝麻官胡作非为,不能让开发商为虎作伥。
  对于买房来说,是绝大多数家庭一辈子的积蓄,辛苦半生的血汗钱,结果买套房还成了泡沫房产,伤心啊。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在把控上不放水流舟,会造成几十户居民的权益上当受损吗?
  6年时间,我们要质问,有关主管部门的官员,你们在为人民做事吗?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到底还是在为人民币服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情何以堪??难道非得要让业主,劳民伤财,背起行囊上访,你们才做出处理,做出理抹吗?小事不解决,就会酿成大事。就如俗语说,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
  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老百姓的困难呼声,这是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品德,这是一个父母官最为首要的职责。不知道这场悲剧还要演到什么时候?期待中……

发表于 2017-8-10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估计结果不好~~~明显的监督把关有问题。不能总把问题归结到贪图便宜上面.小产权房为什么还能存在也是一个大问题

发表于 2017-8-1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的扯皮事太普遍了,只不过象你们这样有耐心执着讨说法的太少了。老大难,解决难,难解决。
发表于 2017-8-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8-12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买房来说,是绝大多数家庭一辈子的积蓄,辛苦半生的血汗钱,结果买套房还成了泡沫房产,伤心啊。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在把控上不放水流舟,会造成几十户居民的权益上当受损吗?
  6年时间,我们要质问,有关主管部门的官员,你们在为人民做事吗?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到底还是在为人民币服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情何以堪??难道非得要让业主,劳民伤财,背起行囊上访,你们才做出处理,做出理抹吗?

发表于 2017-8-1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及时处理这个事情,宜早不宜晚,拖不是办法,拖容易拖出大事情来的。

发表于 2017-8-2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任由这些芝麻官胡作非为,不能让开发商为虎作伥。
  对于买房来说,是绝大多数家庭一辈子的积蓄,辛苦半生的血汗钱,结果买套房还成了泡沫房产,伤心啊。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在把控上不放水流舟,会造成几十户居民的权益上当受损吗?

发表于 2017-8-2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任由这些芝麻官胡作非为,不能让开发商为虎作伥。
  对于买房来说,是绝大多数家庭一辈子的积蓄,辛苦半生的血汗钱,结果买套房还成了泡沫房产,伤心啊。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在把控上不放水流舟,会造成几十户居民的权益上当受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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