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广元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举报毒品犯罪并缴获毒品最高可获 5万元奖励 近日,我市出台《广元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窝点)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缴获麻黄素、羟亚胺等制毒前体的,每案最高奖励举报人5万元。 举报各类毒品违法案件 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各类毒品违法案件的具体奖励措施有: 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窝点)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00元,通过举报当场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的1人奖励800元(以起诉为标准);举报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或介绍买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线索,构成刑事案件的,每起线索奖励1000元,通过举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1名嫌疑人(以起诉为标准)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及容留、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行政案件,每案奖励300元。根据举报,在同一地方一次性查获吸食、注射毒品3人以下的,奖励500元;查获3人以上的,奖励2000元。 毒品不满1克的,奖励200元;1克以上至10克以下的,奖励500元;10克以上至50克以下的,奖励1000元;50克以上至500克以下的,奖励2000元;500克以上至1千克以下的,奖励5000元;1千克以上至3千克以下的,奖励1万元;3千克以上至5千克以下的,奖励2万元;5千克以上至1万克以下的,奖励3万元;1万克以上奖励3.5万元至5万元。 此外,举报走私、非法买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缴获二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2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缴获三类管制品种的,每吨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缴获麻黄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等制毒前体的,每千克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按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奖励500元;铲除罂粟500株以下或大麻1000株以下的,奖励2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按每缴获100克奖励1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 举报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普通网上逃犯奖励1000元,每抓获1名省督逃犯奖励2000元,每抓获1名部督逃犯奖励5000元;提供悬赏通缉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数额进行奖励。 举报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毒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案奖励500元;举报快递、物流行业涉毒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案奖励1000元。 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市禁毒委审查批准,奖励金额可突破上述条款规定的最高数额。同一毒品犯罪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毒品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源自:广元晚报 记者: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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