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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北京:校园欺凌不只是来自于学生,也来自于教师和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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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园欺凌不只是来自于学生,也来自于教师和校长
小女生遭受一次又一次校园暴力行为和长达三年的精神欺凌
——在北京人大附中西山学校发生的事情
来自于教师和校长的校园欺凌,危害性远大于来自学生的校园欺凌。
故意纵容无异于伤天害理,危害更甚于来自教师和校长的校园欺凌。小女孩的遭遇证实——纵容使欺凌者怙恶不悛。
校园欺凌遏制不住,这也许是原因之一?
2014.9.12,周五第一次暴力行为。教室内,课间休息时,十二岁小女孩右手小臂的肉被咬烂。放学后班主任朱晶晶让孩子用肉烂的右手写交代材料。无任何人告知家长。咬烂处感染,周围半径1.5寸左右范围发黑、发肿,在309医院治疗。
起因及过程:小女孩左腿受过伤行走不方便,被放在过道上的书包绊倒,撞到同班男生小强(未成年人,化名)身上。小强不由分说地就咬小女孩右手臂,直至上课铃响后才松口。无人拉开,无人过问,小女孩带伤听完一节课,之后同学陪着去医务室涂药。学校有监控摄像。此事三天中(周五、六、日)学校无一人与家长有过联系。
2014年9月15日,周一,女孩家长五个小时内三条短信,七次电话,最后通过校办才找到了朱晶晶(班主任)、陈林(年级组长)两位老师。朱、陈出示受伤小女孩的交代材料(半页,字迹歪扭模糊),说施暴孩子属自卫,无错,“因为小强(未成年人,化名)他是在处于紧急状态下才咬的人,这是一种正常的应激反应,是自卫”(朱晶晶原话)。
小女孩家长面对如此荒谬的说法忍气吞声,因为小女孩刚从海淀区的一所知名小学划片进入人大附中西山入学才十几天,家长不想得罪老师。只得陪着笑脸,提醒老师要防范,却遭老师冷眼冷语。
2014年9月24日下午,第二次暴力行为,是在第一次被咬伤之后的第十二天。施暴男生小强再次咬伤小女孩。
暴力行为过程:在报考机器人课外班时,教室内。几个同学在互相开玩笑、嬉戏玩闹,同班两位男生对施暴男生小强说:“你敢不敢再去咬她?”,施暴男生小强即扑向小女孩再次咬伤她(第一次是右手臂,第二次是左手臂)。
在场的高年级同学将施暴男生小强拉开。小女孩被咬伤处淤血青肿一月有余。
家长获知此暴力行为过程是在第二次暴力行为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与校方交涉时,从刘彦校长(该校实行双校长制,另一校长是舒大军)处获知。
2014年9月24日当日晚上八点左右,朱晶晶电话告知家长小女孩因挑衅小强而被咬伤。小女孩免提接朱晶晶电话,被厉声质问“你是不是恨XX (施暴男生小强)?是非常恨还是有点恨?你是不是因为恨他才去挑衅他?”“你第一次被咬伤时为什么要原谅他?你既然原谅他了,为什么还要挑衅他?”“他为什么不咬别人,就咬你?”(朱晶晶原话)
2014年9月25日,在学校,朱晶晶再次训斥受伤小女孩,逼迫孩子承认挑衅了施暴孩子。孩子回家后蜷缩在屋角,满眼泪水。从断断续续的言语中,家长知道了陈林与朱晶晶对孩子的折磨。孩子说:“妈妈,朱老师、陈老师非要我按她们的话说,不然就不让我回教室听课。”妈妈听后,哭泣。
2014年9月25日下午,陈林将受伤小女孩叫到一间无人的房间,逼迫孩子承认,两次被施暴都是自己先挑衅了施暴男孩。孩子说自己是被书包绊倒才撞到施暴男孩身上的。陈林却说“你说你是被书包绊倒才撞的?你现在再摔给我看看!”天真的小女孩还真摔倒给陈林看(孩子膝盖原本就有伤,陈林是知道的),陈林看完了后,却说:“你不老实,分明就是你先挑衅他的,我已经问过在场的好多同学。不准回教室!”(详细情况请参见所附件一:“陈林、朱晶晶多次威逼、诱供被撕咬的小女生”)(学校拒绝调出这段监控录像。)
(我们是在询问孩子左膝盖疼痛加剧的原因时,获知陈林施加给孩子精神和身体伤害的。)
2014年9月25日傍晚,朱晶晶电话告知受伤小女孩的父母:经过学校调查,XX(施暴男生小强)第二次施暴依然无错,原因是小女孩先挑衅了施暴男孩,小女孩自己都承认了。所以, XX(施暴男生小强)不应该受到处分。
2014年9月26日下午,家长见到朱晶晶、陈林及校办公室主任田老师。他们坚持其看法,但答应就此事采取一些举措。
2014年9月30日以前,第一次与学校书面沟通。内容是 “学校不应允许暴力存在”。提醒不要纵容、更不要怂恿暴力行为,并希望弄明白朱晶晶和陈林的动机。但学校无人搭理,无任何形式的回复。
2014年9月30日,班会,朱晶晶、陈林(陈林是否参加,家长不确定)及校办公室主任田参加。他们对暴力行为的处理经过是:让全班同学分别给施暴男生小强和被施暴的小女孩提优点,然后让其各自说自己的优点。最后其他学生表演两个小品,内容是被人撞了以后,如何回应。
(舒、刘校长认同这样的处理,认为这样处理暴力行为是传递了正能量。这是小女孩家长与舒、刘校长激烈争执之一)
2014年10月,国庆过后,我们再次见到朱晶晶、陈林及校办公室主任田力。她们这样处理暴力行为的理由是:“第一,保护受害者的名声;第二,保持班级和谐,第三,不让别人知道你们女儿与XX(施暴者小强)有矛盾,这样对她影响不好;第四,人家(施暴者小强)打人、咬人不是没有理由的,是你们孩子先挑衅他。”(陈林、朱晶晶原话)。
2014年10月13日,见到舒大军、刘彦两位校长。接收家长的第二份书面材料(内容是关于事情的经过及我们的意见)。半月无音讯。
2014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开始,家长找到舒大军、刘彦两位校长,发生激烈争执。激烈争执主要有两点:
第一点,刘、舒校长认为让全班同学分别给施暴男生小强和被施暴的小女孩提优点,然后让其各自说自己的优点,这样处理暴力行为是传递了正能量,而家长认为这样的处理对受害小女孩是一种莫大的伤害,尤其是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这样对待暴力行为,无疑是在弘扬暴力行为。
第二点,刘彦、舒大军校长认为朱晶晶陈林(皆三十多岁)是该校优秀教师,尽管处理这两起暴力行为有所不妥,但那是年轻教师成长过程中的瑕疵,并认为让学生(所在班的孩子为十二、三岁)接受其“瑕疵”是师生共同成长的缘分。而受害小女孩的家长认为朱晶晶、陈林将施暴男生第一次的暴力行为洗刷成自卫行为,鼓励和引导了其第二次暴力行为。朱晶晶、陈林等应对小女孩遭受的第二次暴力行为伤害承担全部责任并付出相应的代价。并且对第一次的暴力行为朱晶晶和学校本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将施暴男生的暴力行为颠覆成自卫行为,朱晶晶和陈林威胁、威逼、诱供、捏造、颠倒黑白,对受害小女孩造成一系列的巨大伤害,其伤害程度远远超过施暴男生的人身伤害。朱晶晶、陈林的所作所为是违反教师行业的道义的,是不道德的,是狠毒残忍的,更是显而易见的严重职责疏忽和严重不胜任的。因此朱晶晶、陈林的教师资格应予以撤销。朱晶晶等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该让受害小女孩为他们负责。
对话内容请参见附件二:“2014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与舒大军、刘彦两位校长的对话”。
2014年10月29日,微信约舒大军校长沟通,希望尽可能在校内处理这两起暴力事情,无回复。
2014年10月29日 下午 接到刘彦校长电话回复:“我们已经批评了朱晶晶、陈林,批评了XX(施暴者小强),他们也已经向我和舒校长承认了错误!你们还要和我们沟通什么?还有什么可以沟通的?”回复内容请参见附件三:“刘彦校长的电话回复”。
2014年10月30日,与学校第三次书面沟通。家长微信告诉舒校长,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了第三次书面沟通的材料,请他查收。
2014年10月30日直至2014年12月2日,一个多月的时间中,无人搭理。
2014年12月2日,被逼向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反映。
2014年12月4日,周四 中午、下午第一节课间,朱晶晶先后两次将小女孩叫到办公室,询问爸爸妈妈的状况,不回答就让孩子站在教师办公室里,不让上课。
2014年12月8日,距离向相关部门反映的第六天,学校在上操的时间里,在广播里处理了一批学生,其中有那位施暴的学生。全校学生因天气缘故未上操,门窗紧闭,我的孩子和其他同学都未听清楚。学校与家长无任何沟通,家长不知道是什么处分。
2014年12月13日,再次向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反映小女生遭到教师和校长的欺凌,希望问责这些欺凌者,保证孩子在学校的身心健康。
2014年12月30日,舒大军、刘彦校长首次在孩子遭到第一次校园暴力伤害后的三个月十八天,主动约我们。交谈后,表示会尽快给家长一个交待。但从此杳无音讯。
海淀区教委也无任何消息。
在第一次(2014年12月2日)向海定区教委反映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的学生、教师、校长共同参与的伤害事件以后,朱晶晶扬言:“我收拾不了你们家长,我还收拾不了你们的孩子?”对所有这些情况,我们一直不停地与刘彦校长、舒大军校长沟通,但无济于事,且饱受冷眼。
受害小女孩从此不断遭到各种打击,更不用说肢体、眼神、语言等冷暴力。完全证实了在2014年10月27日下午,校长办公室,刘、舒校长亲口警告我们的话:
“如果你们一定要坚持问责朱晶晶,那么即使朱晶晶不报复你们孩子,与她共事好几年的那些同事,他们之间很有感情,也会让你们孩子日子难过,他们轻而易举就可以打击甚至毁掉你们孩子,还让她说不出口,让你们抓不住把柄。”
孩子在该学校究竟又遭遇到哪些伤害,如今只有神明知道,作恶的人知道!家长能够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
“妈妈,我给老师鞠躬问好,老师怎么斜着看我?”
“妈妈,朱老师(指朱晶晶)把我和班上最差的一个同学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人家初中毕业就要去做生意。我的座位前后左右都是班上倒数几名的同学。”
“妈妈,我做的这道数学题过程和结果都没错,老师怎么不给分呀?我去问老师,老师不理我。”
“妈妈,老师向我打听爸爸妈妈的事,我不说,老师就让我站办公室,不让我上课。”
“妈妈,我的作文总是通不过,老师给我的分数总是班上的最低分,我不想写了。”(小学六年孩子的作文常常被当时的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
“妈妈,我回答完老师的提问后,老师指着我,对全班同学说:这道题连她都可以听懂!”
……
2015年3月20日,朱晶晶及好友吕正嘉(后来吕正嘉同时担任该班班主任。第一次暴力伤害之后一年,即2016年9月,由朱荣任班主任)与陈林强迫小女孩参加升旗仪式和早操。孩子十岁时由于腿意外受伤不能长时间站立。就此,我们曾三番五次地通过书面方式给朱晶晶和陈林进行了说明,并将医生的诊断书和证明一并给了她们。
2015年3月20日晚, 吕正嘉电话中拒绝了按医嘱行事,并说这是年级组长陈林决定的。
  
2015年3月21日 就参加早操一事家长给舒大军微信表达了我们的意见:若强迫出操,有违医嘱,就是在故意伤害孩子。第二天下午,校办主任田力通知我们,可以不出操,但不许小女孩离开教室半步,即使上厕所也不行。出门望远,望天空也不行(当时教室在一楼),在过道上走几步也不行。孩子视力那一年下降近200度。
……
2016年12月14日  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没有任何消息。我们找到学校,询问处理结果。 蒲副校长说:“怎么,海淀区教委没有回复你们?我们方方面面早已做了妥善处理。”随后,当众答应将尽快以书面形式给家长交待。
2016年12月16日 周五 家长找到学校,学校拒绝给与任何答复。
2016年12月19日 周一  向北京市教委信访办反映来自于“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对学生的欺凌和在该校发生的一次又一次人身暴力伤害。
2017年2月22日  家长与刘彦、舒大军校长、朱晶晶等沟通。但刘彦等将责任完全推诿给时任校办公室主任的田力,拒绝承担责任。沟通无果。
2017年2月24日 舒大军校长突然告诉家长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相应代价——辞去公职。朱晶晶也引咎辞职。
2017年2月25日,家长通过短信、微信表示希望看到辞职通知书。遭到舒大军、刘彦断然拒绝。
2017年3月7日 海淀区教委信访科、德育科及家长座谈会。
2017年3月9日  书面回复海淀区教委对家长的要求。
2017年3月10日 书面回复海淀区教委对家长的要求。
2017年3月下旬  传说,海淀教委就此事成立了专项工作组。
但受害小女孩遭到的各种伤害和冷暴力仍在继续且变本加厉:“你都能考上高中,猪就能飞上天。”
2017年4月10日  孩子终于被击垮,拒绝去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离中考只有两个半月。
刘、舒校长坐在学校六楼的校长办公室里, “享受”着孩子说不出口的痛苦,得意地“品味”着家长束手无策的煎熬。他们齐心合力,终于将一个各科全优、多次获奖、读书三百多本、古筝十级、爱好茶艺、在绿星国际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中荣获(绘画)铜奖的,在“叶圣陶杯”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听说读写大赛中荣获(作文)二等奖,在海淀区2011年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中荣获二等奖,的文静的小女生彻底击垮了。
2017年4月11日 家长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告知海淀区教委,希望尽快采取措施,阻止学校对孩子不断的精神欺凌,让孩子迎战中考的这两个半月能够安然地坐在教室里。
海淀区教委无任何举措,无任何回复。
2017年6月9日 离中考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了。海淀教委通知家长6月12日开座谈会。是关于孩子遭受的两起校园欺凌事件的座谈。
又开座谈会的意义是什么?这两起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是疑难案件么?用了近三年的时间都解决不了!家长希望海淀区教委直接告知用了三年的时间来解决的结果。遭拒。
2017年6月23日 中考前夜。班主任朱荣微信家长,孩子必须穿校服。考虑到孩子肢体受限,从而无法锻炼,身体一直虚弱。为避免考试时中暑,家长希望孩子可以不穿闷热的校服。
2017年6月24日  中考第一天,不止两个老师在孩子还有十几分钟就要进入考场时,指责孩子不穿校服,并疾言厉色地要孩子必须穿上校服。
2017年6月26日 中考英语,班主任朱荣又在孩子即将进入考场时,拽住孩子宣泄对家长的不满情绪,直到开始考试的铃声响起才罢休。这样做是何居心?
人大附中西山学校对孩子的伤天害理的行为是自始至终,从孩子进这个学校的第十二天至到中考的最后一科考试。
谁在纵容这个学校?
2017年7月12日上午  打电话给海淀教委询问处理结果,海淀教委工作人员转述他们领导的意见——此事他们不予处理,他们给出的理由如下:
1.  家长3月9日和10日给海淀区教委的回复不符合其要求。
2.  家长没有按照海淀区教委的要求提出具体赔偿金额
海淀教委的做法是违背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九部门去年下发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李克强总理去年6月对校园暴力频发作出的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同时,也是藐视北京市教委对社会的承诺: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是我们工作的首位和重中之重;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对学生的欺凌和在该校发生的一次又一次人身暴力伤害,是疑难事件么?海淀教委为什么用了近三年的时间都解决不了?
是尸位素餐?视孩子的生命若草芥?对上级阳奉阴违 ?
还是其它不能为人知的缘由?
家长的两次回复原文如下:
3月9日家长给海淀区教委的书面回复
一、在人大附中西山学校,同样一个男生,用同样的暴力手段,在短时间内重复出现暴力行为。让受害学生在学校遭到这个男生的两次暴力伤害。
这是该校双校长制的两位校长刘彦、舒大军校长的严重的职责疏忽。他们应承担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行政处分。
二、2014年9月两次暴力行为发生至今,该校双校长制的两位校长刘彦、舒大军校长没有为他们的严重的职责疏忽承担任何责任。
2017年2月24日舒大军校长表示愿意为其错误承担责任并付出相应代价---辞去公职,并说朱晶晶也要引咎辞职。同样,刘彦校长的责任也不容逃避。
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的首要大事。一所学校连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人们很难相信这是一所合格的学校。如果对这样的学校不问责,是不公正的。
三、因为两次暴力伤害都是在学校发生的,所以朱晶晶、陈林等将施暴男生的两次施暴行为洗刷成“一种正常的应激反应,是自卫”,是“被挑衅的”,就必须由他们来为之举证,并且还要举证证明施暴男孩第二次几乎完全相同的暴力行为没有受到他们的鼓励和引导,同时拿出受害小女孩应该在学校遭到暴力伤害的证据和理由。如果不能给出具有客观性和有说服力的举证,他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他们的举证是否有客观性和说服力,要交由五名或七名相关专业人士、学者来鉴定。而不能交由对暴力行为没有正确认知的人来认定。
四、朱晶晶、陈林和田力对两次暴力行为的处理是:让全班同学分别给施暴男生和被施暴的小女孩提优点,然后让其各自说自己的优点。刘彦校长、舒大军校长认同这样的处理,认为这样处理暴力行为是传递了正能量。
朱晶晶、陈林、田力、刘彦等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这样处理暴力行为的依据,同上述“三”的材料一并呈交给相关专业人士、学者,以鉴定其正误和是否会对受害小女孩造成巨大伤害。
3月10日家长给海淀区教委的书面回复
“现在所有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折磨从2014年9月至今,都让羸弱的受害学生独自承受并为他们的一系列错误“买单”,也让受害学生家长精神长期备受折磨。
我们希望在这种不公平、不公允、不公正的问题解决之后,再谈赔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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