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436|评论: 2

[群众呼声] 四川省射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计鉴定?遂宁中院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射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计鉴定?遂宁中院该怎么办?
我们是四川省射洪县的农民工,在2008年2月,参与修建了射洪县城投公司政府投资修建的“涪江小区”安置房,施工单位是四川省射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年主体完工,他们造成种种原因拖到2010年全面竣工,竣工后2年才验收。
在施工中,可恶的是公司恶意拖欠我们工程款,不搞工程结算,无奈之中,我们起诉到遂宁中院,中院法官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鉴定,可恶的公司故意不提供该大楼的招标文件,致使审计机关不能审计鉴定。
据说,法院多次去电去函要求四川省射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招投标文件,四川省射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提交。难道一个1万多平米的安置房没有招标文件?难以置信。根据四川省高级法院川高法民一(2015)3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33条,如何把握工程造价鉴定的启动原则。。。。。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鉴定相关资料或不配合,经人民法院释明不利后果仍然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请问遂宁中院,你们对待这种不讲信誉的企业,四川省高院民(2015)3号通知,规定明确,难道你们就不依法办事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7-1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没有办法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9-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射洪农民工给遂宁中院及法官郑艳的一封信
我们是四川省射洪县的农民工,在2008年2月,参与修建了射洪县城投公司政府投资修建的“涪江小区”安置房3万平方米,至今拨付工程款1200万,我们审计2100万元,他们违心违审计1900万元,把我们的很多施工做的材料删除或者不计算,我们嘲笑审计单位,按照你们审计这样修房子这不成了危房啊?审计人员说是领导安排审计的。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不提供审计资料,法院就没法判吗?现在是有法可依的时代,我们相信法院没有被他们买通,我们还有一线希望。
根据四川省高级法院川高法民一(2015)3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33条,如何把握工程造价鉴定的启动原则。。。。。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鉴定相关资料或不配合,经人民法院释明不利后果仍然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我们将我们的遭遇发到网上,网友留言政府招标文件,当地计委、招标办、建设局、中标施工单位、甚至检察院都有备案。
在法庭上,郑艳法官,你明知道建筑公司故意隐匿,对故意隐匿资料的被告不予追责,反而说道,四川省高级法院川高法民一(2015)3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不是指导性文件,在此案,你要拿什么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法律来判?任由这些践踏法律,藐视法律的行为胡作非为还是故意。。。。。。。
一个建筑结算官司,建筑公司故意隐匿招标文件导致不能结算,四川省高院有指导性文件明文规定,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鉴定相关资料或不配合,经人民法院释明不利后果仍然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意隐匿鉴定资料的,法院就无动于衷吗?
   谁在藐视法律,谁在践踏法律,我们心知肚明,大家心知肚明。
我们祈求中国庄严神圣的法律维护公平正义!

四川省射洪县的农民工
2017年 9月6日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