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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心无改

[群众呼声] 青羊区无视民意,带头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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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8
法制社会,政府必须守法,守规。搬迁方案签约达不到100%,按方案应终止。请问延期有理由吗?政府不能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乱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8
法制社会,政府必须守法,守规。搬迁方案签约达不到100%,按方案应终止。请问延期有理由吗?政府不能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乱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8
法制社会,政府必须守法,守规。搬迁方案签约达不到100%,按方案应终止。请问延期有理由吗?政府不能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乱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8
政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9
现在的青羊区政腐跟土匪强盗有什么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9
现在的青羊区政腐跟土匪强盗有什么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39
现在的青羊区政腐跟土匪强盗有什么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09:58
不要把老百姓逼疯了,逼疯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威胁打骂,人民正常生活工作得不了保障 ,如果拆迁补偿合理,那会这样,纯粹是抢占百姓财产,和谐社会没有和谐,难道又回到了旧社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07
青羊区ZF为了达到签字率不择手段,雇佣打手采用各种卑劣手段来威逼不愿签字的拆迁户签字。严重影响了住户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正常次序。造成成都中心不安定团结的恶劣影响,无视国法,违反宪法,强奸民意。成都市ZF部门不能装聋作哑,容忍青羊区ZF的卑劣行为再继续下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10
求政绩没错,不能损害老百姓

发表于 2017-7-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青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约定“自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签约期”,“本项目采取模拟搬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即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生效,对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补偿安置;签约比例未达到100%,终止模拟搬迁。”,3月26日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加加盖了青羊区政府的公章,并落款2017年3月26日,那么未来60日就应该是在2017年5月24日截止。 由于临近模拟搬迁签约截止日,在那些人的各种威胁恐吓、胁迫、殴打等手段都使出的情况下,签约率甚至都无法达到30%,青羊区政府公然无视国家法律,于2017年5月5日将原2017年3月26日张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最后有落款日期的一页撕掉,重新贴上一张落款日期为2017年5月5日的一页,既不告知人民群众的权益,也不对为何只更换最后一页落款日期进行说明。 对于群众的质疑,青羊区政府相关人员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市网络理政平台给出的答复是:“5月5日,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生效,区政府予以公示确认,正式进入60天签约期,7月3日为截止时间”。 事到今日,又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继续延期部分区域的模拟拆迁,试问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首先,模拟搬迁是平等协商,青羊区政府处于监督地位,青羊区政府出台延期公告就是行政违法,第二,模拟搬迁的文件没有约定延期,延期没有法律依据,第三,按照青羊区政府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约定了终止模拟搬迁方案的条款,也就是:签约到期,未达到100%的签约率,模拟搬迁就终止。 未签约群众有权要求青羊区政府按照约定条款,按期终止模拟搬迁。

发表于 2017-7-1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青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约定“自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签约期”,“本项目采取模拟搬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即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生效,对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补偿安置;签约比例未达到100%,终止模拟搬迁。”,3月26日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加加盖了青羊区政府的公章,并落款2017年3月26日,那么未来60日就应该是在2017年5月24日截止。
由于临近模拟搬迁签约截止日,在那些人的各种威胁恐吓、胁迫、殴打等手段都使出的情况下,签约率甚至都无法达到30%,青羊区政府公然无视国家法律,于2017年5月5日将原2017年3月26日张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最后有落款日期的一页撕掉,重新贴上一张落款日期为2017年5月5日的一页,既不告知人民群众的权益,也不对为何只更换最后一页落款日期进行说明。
对于群众的质疑,青羊区政府相关人员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市网络理政平台给出的答复是:“5月5日,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生效,区政府予以公示确认,正式进入60天签约期,7月3日为截止时间”。
事到今日,又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继续延期部分区域的模拟拆迁,试问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首先,模拟搬迁是平等协商,青羊区政府处于监督地位,青羊区政府出台延期公告就是行政违法,第二,模拟搬迁的文件没有约定延期,延期没有法律依据,第三,按照青羊区政府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约定了终止模拟搬迁方案的条款,也就是:签约到期,未达到100%的签约率,模拟搬迁就终止。
未签约群众有权要求青羊区政府按照约定条款,按期终止模拟搬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18
延期难道是为一把家家挨个打进医院吗?

发表于 2017-7-1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虚作假,强奸民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21
我们支持政府的阳光形象工程,前提是公开、公正、诚信的!而不是失信于民

发表于 2017-7-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青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约定“自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签约期”,“本项目采取模拟搬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即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生效,对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补偿安置;签约比例未达到100%,终止模拟搬迁。”,3月26日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加加盖了青羊区政府的公章,并落款2017年3月26日,那么未来60日就应该是在2017年5月24日截止。
由于临近模拟搬迁签约截止日,在那些人的各种威胁恐吓、胁迫、殴打等手段都使出的情况下,签约率甚至都无法达到30%,青羊区政府公然无视国家法律,于2017年5月5日将原2017年3月26日张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最后有落款日期的一页撕掉,重新贴上一张落款日期为2017年5月5日的一页,既不告知人民群众的权益,也不对为何只更换最后一页落款日期进行说明。
对于群众的质疑,青羊区政府相关人员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市网络理政平台给出的答复是:“5月5日,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正式生效,区政府予以公示确认,正式进入60天签约期,7月3日为截止时间”。
事到今日,又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继续延期部分区域的模拟拆迁,试问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首先,模拟搬迁是平等协商,青羊区政府处于监督地位,青羊区政府出台延期公告就是行政违法,第二,模拟搬迁的文件没有约定延期,延期没有法律依据,第三,按照青羊区政府发布的模拟搬迁方案,约定了终止模拟搬迁方案的条款,也就是:签约到期,未达到100%的签约率,模拟搬迁就终止。
未签约群众有权要求青羊区政府按照约定条款,按期终止模拟搬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24
拆迁办的,为逼签字,欺骗吓打,敲山震付,各种手段,无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0:52
难道青羊区政府这样的行为,我们的七大常委公仆不知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1:16
业主完全可以根据前面公告内容要求终止场模拟搬迁,他们违反公告条款就是违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0 11:32
到底青羊政府的拆迁公告大,还是国务院590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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