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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世界] 我所知晓的潘董及其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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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所知晓的潘董及其管理层
     
前一段时间,由于传出士兰微即将收购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LRC公司)一事,收购金额为32亿元,支付方式为现金。士兰微作为上市公司,也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由,及时申请进行了停牌。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爆炸性的消息,立即让LRC公司,一下子人心浮动,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了。很多在岗的合同制员工,担心公司股份被出售以后,会不会影响现有的工作岗位,造成失业,要找公司领导讨说法。公司2000年转制时的一些全民、大集体身份的员工(含已退休的人员),之前持有的LRC股份,很多已经卖给了公司,或通过乐山产权交易中心,转给了其他人,手中没有了股份。预感到这次交易如果实施,就只能眼看着有股份的人发财。巨大的失落感让他们心生怨恨,也将矛头对准了潘董事长及其管理层。由于初期沟通不畅,LRC公司管理层的答复没有如他们所愿,两股力量合在一起,在5月18、19日发生了堵塞公司道路、封堵公司大门,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后来经过潘董出面,在给公司广大员工的信中明确,公司股份转让,是想要让年轻的优秀管理团队来接手,让LRC这个公司能够更加健康、稳健地发展。根据与对方的初步会谈,LRC公司有几点是需要坚持的,那就是乐山无线电的品牌不变,乐山无线电公司独立存在而且继续健康地发展。公司2000年转制时的员工,现有的在2000后新增的聘用制员工不会解聘,除非自己辞职或者违犯了国家的法律、以及公司的纪律和规定。LRC公司对转制员工的一些特殊政策,如内退政策、转制员工退休后每月300元补助等规定一律不变。这就是潘董代表管理层,在此次股份转让时对广大员工所做出的郑重承诺(当然LRC公司是否与士兰微最终就股份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合作成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经过很多考察和审批环节,现在来看还只是一个未知数)。
        潘董代表LRC公司管理层给员工的信公布后,聘用制员工的担心没有了,生产秩序也得也恢复。但还有一些转制员工(含退休、内退人员),拿17年前的转制说事,其目的就是想额外获得一笔财富。
他们的诉求无非是以下几点:1、他们认为LRC公司是由乐山无线电厂改制而成,乐山无线电厂是地方国营企业,改制前是年年盈利,这是全厂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改制时核心管理层、中干控大股,普通员工分得少,极不合理。他们说改制让潘董和管理层拥有了巨额财富,要求对当初的股份比例重新认定。
2、改制时政府对于转制员工,给予了人均13500元的买断员工身份的补偿,还有一些创业启动资金(是在公司应交政府的股份金额中抵扣),以及很早以前大集体员工进厂时带来的土地、安置费等,应属全体员工所有。每个员工应分得的钱,等于上述金额合计,除以转制员工人数。而LRC公司,则要以股价形式支付转制安置费。这样每个转制员工实际要分得的钱为:转制安置员工补偿金*每股股价。这里的每股股价,是公司最后一次收购时的价格,为每股80元。
3、认为公司转制以后,LRC公司收购职工的股权是违法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所以收购职工的股权要全部返还员工。
        的确LRC公司的发展壮大,是全体员工共同奋斗的结果。不可否认的是,这更是潘董及其管理层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带领广大员工,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乐山无线电厂最早是由国家出资130万元,成立于1970年,厂址选在乐山市沙湾区。由于国家投入少,工厂缺技术、少资金、也留不住有本事的人员。工厂没有像样的产品和市场,是典型的无钱垫厂,穷困潦倒。潘董大约在87担任厂长时,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先走贸易的道路(即买来卖)。当时国内电视机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工厂申请外汇从国外元器件厂家进口管源,进行分拣、测试、打印和包装,再卖给电视机等厂家,赚了工厂发展的第一桶金,让乐山无线电厂生存和稳定了下来。沙湾地处偏僻,不适合半导体行业,潘董的一项重要决定就是迁址乐山市,扎根青果山,以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
       在乐山扎根后,考虑到贸易的办法不是长久之计,潘董及管理层开始引进了芯片生产线,与外商组建了永大、永佳、乐盈合资公司,逐步自主生产半导体产品。潘总抓住了国家录像机一条龙的项目机遇,获得了两千多万元的片式技改贷款。有了这笔资金,使工厂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也为生产片式产品打下了初步基础。1994年摩托罗拉寻找合作伙伴时,潘董和管理层全力以赴,最终促成了合资成功,成立了乐山菲尼克斯半导体有限公司(LPS),喻意为乐山的凤凰,生产片式产品。当时的摩托罗拉作为美国著名的跨国公司,在国内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而LPS公司是由摩托罗拉控股,首任总经理是马来西亚的黄聪明先生。LPS公司规范运作,企业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一流,市场对片式产品的需求旺盛,公司产能扩张也很快,很快就站稳了脚跟,获得了快速发展。
LPS公司没有销售队伍,是由投资的母公司进行销售,LRC公司也因此拓展了市场,从销售LPS公司的产品中,获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LRC公司对于LPS的投资,每年还有15%的固定回报,这让LRC公司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虽然后来摩托罗拉将股权转让给了美国ON森美公司,摩托罗拉衰败了。但LPS公司还是一如既往地向前发展,成为了乐山市、四川省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
      摩托罗拉能够与乐山无线电厂合资成功,看中的是潘董及其管理层卓越的能力。在LRC公司办公大楼底楼,就有一张潘董和LPS首任董事长的雕像。在当时要与摩托罗拉合资,资金问题也是一个迈不过去的坎。LRC公司由于自身积累很小,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通过银行贷款去投资。中行乐山分行,对LRC公司这么大的投资项目抱有怀疑态度,不愿意贷款。乐山市工行、四川省工行在对LRC公司充分了解后,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由于银行货款要作为长期投资,不符合银行的现行规定,省、市工行与LRC公司一起,最后到北京,获得了工行总行的认可。由此可见,银行最终能够贷款给LRC公司,也是对潘董及其管理层充分的信任。
       2009年前后,潘董及其管理层看中了成都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在出口加工区果断投资了成都先进功率半导体有限(APS)公司,聘用在LPS公司工作过的外籍经理罗天秀先生,当任了APS公司的总经理。
      罗先生不负众望,运用摩托罗拉学到的知识及LPS公司的工作经验,吸纳了大批LPS公司的技术骨干,等于是在成都复制了一个LPS公司,并且发展得更好,使APS公司成为了LRC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重要的优质资产。同时APS公司也成为了成都民营企业100强。作为LRC的员工,我们应该感谢如罗总这样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员,而罗总也应感谢潘董,为其提供了一个施展才能的平台。
现在来看,LRC公司自身直接生产的产品,销售份额已经很小了,在工艺上、管理上也还有问题,成本较高,出现了亏损,公司是用片式产品的利润进行贴补,让生产线得以维持,传统线员工的工作岗位能够继续保留。
正是依靠潘董及其管理层的辛勤劳动,敏锐的判断能力和决策,LRC公司才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快速发展。LRC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是高度市场化的,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正确与否非常重要。公司副董陶总,是当年进口管源的主要采购者,后来在与外商的投资谈判中,充分维护了LRC公司的利益,立下了汗马功劳。公司鲍总,几十年来兢兢业业,每天要操心的事情很多,年龄大了还在外面出差,参与销售大客户的谈判。公司要发展,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财务薛总在外面寻找资金,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每年的利息付出也是很大的,为了节省财务费用,公司财务部门想法设法,争取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利用外币贷款利率低的特点,节省了大笔财务费用。公司销售李总、谢部,积极销售产品,使我们的产品销往三星、华为、富士康、捷普、欧斯朗等知名企业,这些年来销售部门也逐步建立了代理商销售网络,使产品远销国内外、欧美亚地区,做到了产销平衡,年销售额十多亿元。LPS公司生产产品,如果全部使用外方提供的芯片,成本也是较高。采购曹总,力争芯片采购的国产化、多样化,使LPS的产品成本变成了芯片成本与加工费用之和,使产品成本得到了有效的降低。正是因为芯片采购,我们才与士兰微相识,结下了不解之缘。
潘董及其管理层是一个负责任的团队,让广大员工工作无忧,而乐山的很多国有工厂,大都看不到了,荡然无存。LRC公司、LPS公司、APS公司,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利税的贡献,人员的就业,是做出了巨大的成绩的。
2000年公司转制时,公司管理层提出核心管理层控股51%,中干占股24%,普通员工占股25%的方案,当时的主管机关乐山市机械电子工业局是批复同意了的。见四川省乐山市机械电子工业局乐市机电(2000)生13号文件。
(一)、同意新组建的“乐山巨龙电子有限公司”整体一次性收购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918.22万国有股。并原则同意乐山巨龙电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方案。
     (三)、国有股转让后,原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不再具有全民职工身份。企业和职工可实行双向选择。企业要按照《劳动法》与职工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对自愿辞职或辞退的职工,同意企业参照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及相关政策的精神,一次性给予人均13500元安置费,以帮助其再就业。
           2000 年4 月14 日,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乐府函[2000] 34 号《关于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的批复》第二条载明:“乐山无线电公司总股本中918. 22 万股国有股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国有股转让后,原乐山无线电公司职工新组建一个公司,由新公司受让国有股。”这里所指新公司即为巨龙公司。该批复第五条载明:“国有股转让给职工后,原乐山无线电公司不再具有全民职工身份,新公司按照《劳动法》与在册职工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妥善安置好富余职工,安置标准可参照优化资本结构相关政策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等保险。”这里所指新公司即为转制后的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该批复第六条载明:“国有股转让后,企业总股本、原法人股不变,企业名称、注册地和对外合资关系不变;企业的债权、债务不变。”
       这些年以来,LRC公司对于主动辞职和辞退的转制员工,都是给予了转制补偿金的。对于一些辞职出去,在外面干了一段时间以后,又想回来的转制员工,只要符合要求,公司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接收了的,只不过身份变成了合同制员工。对于一些留职停薪的人员,事隔几年还允许回来上班。公司认真执行劳动法,对于普通员工实行四班三运行,或者夜班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每天8小时,周末实行双休。
      关于公司转制时的转制补偿费,是否该发给职工个人这一疑问?我也在网上搜了一下,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发[2005]60号是这样规定的:
(四)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这里可以看出,改制时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继续留用的没有提及,也就是说企业向留用的职工支付补偿金是可以的,企业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也不违法。乐山的很多企业,在转制时是向职工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的。确实,LRC公司没有向继续留用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事实。转制员工退休了,希望LRC公司支付转制安置费,并额外要求支付一些利息,或者说增值费用等,并不是说不可以。但是你们这样说潘董及其管理层是贪官,是腐败分子,这就是你们的血汗钱,养家糊口钱,并且要求以股价形式支付,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说白了公司可以支付这笔钱,但要求太过份,公司也可以不支付。
工厂改制前土地是国有划拨的,工厂也并不是无偿所得,还是要支付一些补偿费用,作为附带的义务,工厂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工作问题,工厂是负责任解决了的。工厂合并乐山无线电二厂时,安置员工获得的安置费用,这应是属于公司所有,事实上也是确实解决了安置员工的工作。1994年工厂产权要转让时,当时工厂的土地成本账面价格确实较低,大约是每亩3万元左右,后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每亩大约为9万元,评估后乐山无线电厂的净资产为2293.22万元,这也是评估后乐山无线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后来改名为现在的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
现在LRC公司对所有转制员工,还是给予了一些特殊政策。如在岗转制员工每月500元补助,在岗转制员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实行内退,工资待遇与在职时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年终奖。已退休员工是每月300元补助。
关于LRC公司收购外面员工及内部员工的股权,是否违反了公司法。从网上查了一下,个人认为确实属于不合法的情况,因为这种将本公司股票回购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使股东持有股份的价值降低,削弱了债权得以履行的基础,因此应当限制股份的回购。应该说这种回购,损害的是持有股份的股东利益。后来,LRC公司对于持有股份的内部股东,实行了1比5点多的送股,算是进行了纠正。这只是内部股东的送股,持有公司流通股份的外部员工,却没有送股,又违背了股份中同股不同权的原则,对外部流通股份的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LRC公司这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由证券监管部门做出认定,如果有错,该受处罚的接受处罚,但这并不等于说已收购本公司员工的股份就要全部返还给公司员工。
最后谈谈我对潘氏家族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整篇文章把潘董描绘成一个贪得无厌,精于心计,挖坑、布局,独断专行的小人,为了获取巨额财富不择手段,这符合事实吗?如果LRC公司这么黑暗,为什么不走出去呢?员工要走出LRC的大门是没有门槛的,想出去公司该给的费用(是转制员工该给的补偿金)都不会少。
如果是一些有能力的人员,觉得事业不如意,选择及时离开LRC公司,事业或许会更成功。成都新易盛(300502)董事会主席高光荣,1989年至1998年就在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任技术员,现在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华鲜夫妇,则是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
如果作为普通员工,虽然收入较低,但你们为LRC公司贡献了什么?离开了LRC公司,你们是否就能活得更好?
公司收购员工的股份,没有带一点强迫的意思。2000年转制时,员工购买时是每股0.2元,其余由公司担保出了。当时虽然LPS公司已经运行,但是公司财务的净资产并没有多少。永大公司因为黄胶事件是赔了不少钱,如果不是用片式利润支撑,是挽救不过来的。当时LRC的销售能力也很弱,应分得的产品份额根本完不成,而销售毛利率则是很高的,不能多销,只能眼吧地让给摩托罗拉去销售,让对方赚钱。
在转制初期,一些转制员工要离开公司,公司给出的收购价格并不高,这与当时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也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后来给出的收购价格较高,一方面是公司每股净资产较高,另一方面是想通过较高的价格收购,减少股东人数,能够符合上市公司条件。并不是说有意挖了坑在害大家。大家想想2000年时每个员工分到的股份,又有几个会认为这些产权,将来会带来一大笔财富。大部份普通员工卖了,很多中干也是提前卖了,王维佳卖了产权后,潘董是大会、小会在说。就是一些厂级干部,如果不是担心潘董的脸色,估计也是想卖的。聪明的倒是千峰这些职业投资人员,看到了LRC公司的巨大潜力,在价格不高的时候购买了很多LRC的股份,分享了LRC公司高速发展带来的效益。
LRC公司好起来,应该是最近这些年的事情,特别是APS公司成立后。潘董是有一些亲属在公司,但大部份还是普通员工。这也不奇怪,由于就业难,很多LRC员工的子女,不也是在LRC公司工作吗?
不错,潘董是给一些官员走得较近,公司发展了,潘董及其管理层,也获得了比较多的财富,这也正常。LRC公司要发展,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当初起步时,LRC公司是用汇单位,没有支持能得到用汇指标,迁址乐山,能得到青果山这样的好地方,要投资能顺利地获得银行贷款?
潘董执政LRC公司30余年,把一个濒临倒闭的小厂,变成了今天在半导体行业有名气的公司,让很多人有了稳定的工作。潘董是有良心的企业家,是为乐山、成都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一个值得让人尊重的老人。大家也可以想想,大约在1992年,乐山无线电厂从永川请来了一些光通讯人才,想把光通讯产品作为乐山无线电厂的支柱产品。技术专家黄章勇,干了一段时间,不辞而别跑了,在深圳去创业了,还带走了几个骨干。而跟随他从永川来的还有一些员工,就留在了乐山无线电厂。后来黄章勇先生是发财了,但在乐山无线电厂的光通讯项目,却没有大的起色,最后是放弃了。潘董对其他永川来的光通讯员工,并没有歧视,而是一视同仁。如果要不讲良心,把LRC公司变成一个空壳,另起炉灶,还可以轻装上阵,潘董也不是说没有能力,只是他不愿意这样作罢了。
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我作为LRC的普通员工,比较了解潘董和管理层。我本人虽然对LRC公司比较了解,对公司法律也有一些研究,遗憾的是我也同很多人一样,没有持有LRC公司股份。愿赌服输,保持平常心。万科股权相争,许家印高调进入,巨亏70亿元,如果晚一点退出,或许就赚了。
我希望一些不明真相的外面人员,能够进行独自的判断,看看谁是有良心的人,是谁在眼红,是谁在没有底线地肆意伤害他人,唱衰LRC公司,败坏潘董及管理层的形象。毁树容易栽树难,LRC公司虽然比以前强大了不少,但是存在的问题也还是不少,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呵护,让其健康成长。
版主,拜托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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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19:42
你写这篇文章一看就是潘敏智的心府,巨龙公司就是个洗钱公司钱到手了,公司就注消了,产杈为什么员工要卖,是产权办的人放话出来说来说公司借了银行好多的钱无法还,现在不卖以后、就变废纸了员工不得不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19:52
请此文作者公布你的持股数,按公司法,公布潘家人和他前后妻股份,合法的怕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08
纯属放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09
不要借别人的身份为自己贴金,贪腐事列很明确,还狡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12
不要脸,又略夺又强占还要为自己贴金,真是厚颜无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19
这应该不是一个普通员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27
本文作者称:如果作为普通员工,虽然收入较低,但你们为LRC公司贡献了什么?离开了LRC公司,你们是否就能活得更好?
请问,作者是啥子员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43
作者是青果山下的母猪还是母狗?咋老潘枕边的事情都这么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0:46
要弄清真像,很好办。就是彻查巨龙公司的帐目,通过查帐以后,如果能证实潘及其管理层没有侵占公司的巨额资金,没有违反国家的法规法律,帖主文章的说法才站得住。敢不敢彻查巨龙公司的财务帐目,是对潘及其管理层的初步考验。潘董敢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1:24
青果山无钱电厂只有牛,羊,牧羊犬这偏文章是母狗写的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1:45
瓜批你懂不懂法律哦!你都知道收购职工股份违反公司法,那就应该退还股份或注销收购的股份,管理层还把收购的股份1比5点多分了,反而说这种行为是纠正错误。可能你们巴里不得这个错误天天犯,犯了错还有股票送,你这是强盗逻辑。LRC怎么找一瓜儿来发贴哦,自己把自己说来笼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1:59
那个臭屁发的文章,完全是姓潘的一家人,才写得出这样烂掉的文章,说些违背事实的文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2:00
老潘为乐山,为成都的经济发展作了共献,哪就正面回答广大职工的问题,把事情给大家说清楚。

发表于 2017-6-2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那个龟儿说职工造谣!!现在全变成了现实。
http://img.mala.cn/forum/201706/24/124256lty3i9u6wbcjtlwy.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2:28
瓜批版主报一下你持股和每月工资,看来又是一个收了睡钱的人

发表于 2017-6-29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2:40
我倒,用全体股东的红利收购小股东的股份,然后白送股给大股东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这是什么逻辑?这文章水份太足吧,就凭这点,楼主屁股坐在资方洗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2:48
.请冋该文作者,你是潘敏智的代言人,还是第三者。有夲事用实名制与职工对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9 22:55
请问:改制是指什么,是保护职工利益,还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这是公与私,社会主义和资夲主义的夲后。清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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