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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撤换巴州区景秀江南项目信访、遗留处置 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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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巴中市委罗增斌 书记
    一、基本情况
巴中市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当事人薛凤益,经2009115日市政府批准开发原巴中羽绒厂景秀江南项目,因无资金,遂于20102014年非法集资,涉案人员350人左右,报案人员291人,涉案金额3.6亿元(含差工程款、税)。
20151月,薛凤益不履行合同约定,返还支付借款金钱义务,造成了群体信访突发事件发生。市委、市府高度重视,接访领导有市人大副主席张长荣、市群工部专员蒲素、副局长张云清、主任律师张瑜姝(市人大代表)等多次要求债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或依法向公安经侦报案,两个渠道依法解决。
二、市、区党委政府重视。购房户顺利接房入住,2015年元月购房户和债权人双方矛盾激化,购房户要房,债权人讨要血汗钱要薛凤益偿债,在两级政府终极决策下,先于201512月底顺利完成了购房户交接626套(户)房屋入住,在各部门共同努力配合下,完成了业主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了购房户合法权益。
三、前者购房户矛盾消化,后者债权人维权情绪不断激化。20151月至今从区、市、省上访近三年了,都未依法处理、落实债权人的诉求。党委、政府注重了购房户合法利益。忽悠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袒护了犯罪嫌疑人薛凤益,损害了债权人正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
在处置景秀江南项目信访遗留问题中,党中央、市区两级政府有明确指示和会议纪要内容作指导。
120143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其中,“要求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原文)
22016617日,何平市长对该景秀江南项目信访事项督办会指出:“该案形成原因复杂,既有历史原因、开发公司的原因,也有我们一些部门在工作程序上执法问题的问题”,“依法处置,对于通过公安、法院认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要分门别类,该法院判决的判决,该法院执行的执行”。(原文)
3、市信访局局长、市委副秘书长罗之琼要求“债权债务的认定。公安、法院、住建要迅速依法认定”。(原文)
420161123日以杨波区长主持召开的巴州区2016年度第八次信访联席会议纪要“景秀江南”项目信访遗留问题。首先提出“程序要合法。化解工作程序要合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要准确”。(原文)
以上从中央到地方始终要求依法处置景秀江南问题。
四、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1、巴州区住建局以巴住建发(2016149号景秀江南项目信访问题的回复意见,给薛凤益女人巴中市聚鑫有限公司孙继莲、王心国、张孝碧(股东代表)、罗纪兵(薛凤益全权代表)(附股东注册名单)。强行推债转股,要求债权人入该公司,并经营农贸市场,这些股东现吃住在市场,帮薛凤益占有,不愿以物抵债,确权给债权人。
2、住建局以149号文件形式,要求区公安局挤水份、缩利息,按统一标准0.6%,从借款之日起至2014年底,挖出薛凤益已自愿履行合同义务的利率,平衡债务,不符合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超越了宪法赋予人民法院审判职权;同时,又干预了公安司法独立办案原则,应立即纠正,依法行政。反对滥用国家公权力,滥政、懒政,干扰政府决策。违背了党委、政府意志,也违背了民意。
3、以住建局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进行改建农贸市场,不合符法律规定,同时又增加了九百多万元新债务,应承担经济责任。中央三令五申,政企分开,政府不得干预企业经营行为,只能指导,不得参与。市场打造应由承租者自担,同时,合同签订应由债务主体人巴中市浩通公司和薛凤益本人,而不是住建局陈勇。收市场租金应是浩通公司,或者是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未解封),住建局不应私设小金库,无人监管。
4、区住建局陈勇未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公正客观量化薛凤益负一楼(停车场)改批菜市,以15000元一平方米抬高价格,压缩利息,平衡债权债务,有显失公正。不彻查薛凤益房屋销售收入近三亿元资金流向,转移的资金资产来偿债,明显带有偏向性,对债权人是带有打击性,对犯罪当事人起了不可替代的保护作用,致使逍遥法外,这是对法律的践踏。
520151114日,债权人291人报案,2016112日区公安经侦受理了此案,2016226日区公安局正式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至今未结案。加之,以上原因所致,刑民交叉、交织,依“信访弃法、依访压法”,导致人民法院、公安局无法落实。新注册成立的债权人代表刘尧学同志依法配合政府化债确权,无法开展。陈勇提出公司成立后,不准公开。新公司与原薛凤益女人孙继莲、王兴国、张孝碧自己协商而作梗,公开对抗违背中央、国务院、当地党委和政府决定,致使拖延至今,严重渎职,给债权人造成了更大损失。
五、建议、要求
1、建议严格按照两办要求,市区领导指示依法处置景秀江南项目债权债务化解工作。
2、立即成立以杨波区长为组长,杜小兵副区长为副组长,巴州区公安局、巴州区人民法院牵头,原班人马为债权债务处置工作组,全面依法开展工作。
3、坚决切割信访与法律处置工作组的关系。
4、要求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尽快落实薛凤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结案。
5、支持债权人推举以刘尧学为代表成立的巴中南坝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化解债权债务工作,统一确权,统一试运行经营,逐年抵债,早日化解这一社会矛盾,让群众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望依法尽快处置落实为盼。
呈批示意见!
附:巴州区景秀江南项目全体报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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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政府用景秀江南地下停车场改建菜市场的违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6:39
强烈反对成为菜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6:39
强烈要求政府尽快解决上访4年之久未解决诈骗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6:44
强烈反对把我们景秀江南的停车场 非法改建为菜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6:45
强烈反对把我们景秀江南的停车场 非法改建为菜市场

发表于 2017-6-2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薛凤益以景秀江南的名义,大量非法集资,造成的后果,不能以牺牲景秀江南业主的附属配套设施来偿还债务,其一,景秀江南售房两层地下停车场是规划2层停车场,不能随意更改,业主不仅仅是买的居住房子,还包含附属配套设施,其二,景秀江南的商品房全部售完,其资金完全能够满足建设景秀江南。第三,政府不应该替薛凤益和浩通公司背书,除非个别官员有重大的腐败勾结。第四,政府应该严查薛凤益和浩通在无资金 无实力的情况下,还能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其背后的腐败和官商勾结必须绳之以法。第五,景秀江南把停车场改菜市场,通过也主的同意没有,政府规划部门是否同意更改规划?第六,对薛凤益以景秀江南的名义。集资而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债权人,表示同情,但景秀江南各位业主不是你们的债权人,所以你们不能损害景秀江南业主的利益。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人以修巴中政府的名义,非法积资,我们就去把巴中市政府的房子拿来开菜市场?你们应该去吧薛绳之以法,找准其资金流向,才是正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13
要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13
要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15
反对债权人用景秀江南2000多位业主的权益来实现你们目的,我们永远都不会同意。必要的时候我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同时也会以我们的血肉之躯来抵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38
同意全体债权人的意见,要求撤換区住建局景秀江南信访项目牵头人,以巴州区人民政府为主导,巴州区公安分局,巴州区人民法院为牵头人,房管局,住建局,浩通公司,债权人代表及三方律师参与的依法处置工作组,依法化债确权,早日落实这一民生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47
景秀江南购房业主们:如果不是350名债权人出资修建该项目,该项目将成烂尾楼,所购房屋也完不了工交不了房,购房户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如今你们住进了新房,也该为无辜的筹资修建该项目的人想想。他们同样也拿的真金白银,如今却啥都莫得好得多。还有购买门市的业主更惨,与你们一样交了购房款至今不但接不到房,还三番五次加价不说,所购门市还得不到保障。希重你们冷静思考,正确对待相互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49
相互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54
强烈反对将景秀江南小区地下车库非法改建成农贸市场!!!要求政府彻底解决好景秀江南小区的遗留问题,认真考虑一下景秀江南小区业主的民生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7:57
强烈反对把我们景秀江南的停车场 非法改建为菜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8:01
坚决支持,市,区两级政府对景秀江南项目化解债务,确权办证,依法处置剩余资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8:04
致于购房业主要求,去找薛凤益和区人民政府,与债权人一点关糸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8:08
各级领导始终强调依法解决此案,但一些部门办事人员拚命庇护薛凤益,造成此案复杂化,致使广大群众的利益被严重损害。巴州区住建局负责处理此案的牵头人陈x,从开始到现在,一帮薛凤益压缩利息搭建平台,二来始终阻止刘尧学成立的公司入场,说什么新公司要百分之百的人同意才算通过,可是他千方百计支持薛骗子以他女人孙继莲的名字成立的聚鑫公司,一心想广大债权人债转股,落入薛骗子再次设下的骗局,最后被他们合伙洗白,而薛骗子的公司绝大多数债权人是坚决反对的。三是把由建设局监管的景秀江南收到的后期资金,在未经监管人李x德知晓情况下,就随意违规支给薛凤益聚鑫公司的合伙人张XX。巴州区住建局的陈X,处处与巴中市、巴州区党委政府处置景秀江南债务的正确决策作对,严重阻碍了景秀江南事件的顺利化解,本质是官商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希望纪委严查,摘出破坏政府形象、祸害受害群众的毒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8:48
景秀江南不仅是非法集资案,也是典型的合同诈骗案,巴州区公安分局自立案一年来,无所作为,居然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最近迫于压力关了几天,薛骗子取保候审又跑出来,。为什么公安分局的人对犯罪嫌疑人这么友好呢?难道薛骗子有神灵在保佑,这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咄咄怪事!都说天道神灵保护好人的嘛,怎么也长了富贵眼,也巴结开发商骗子薛凤益。谁是薛骗子后面最大的保护伞,市委罗书记我们盼望你还景秀江南债权人一个公道,揪出景秀江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背后的巨鳄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18:55
上面网友提得好,请求市委罗书记与市政府何平市长敦促,这个非法集资案薛凤益的资金去向,收入,完全够偿债的,为什么公安局立案十四个月不追查呀?到底是什么人在背后面操纵,庇护薛骗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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