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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企业逸合 山语城向高坪城管执法局赠送城管执法车及两万元防暑防温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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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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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8寸,逸合 山语城向高坪城管局赠送一台执法车及两万元防暑饮品,感谢他们冒着酷暑,不怕风雨,为维护城市形象,为维护城市秩序,为企业保驾护航作出的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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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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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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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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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广告一举多得  ,策划人有头脑。。。。鼓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6:45
这个明显行郁
发表于 2017-6-16 17: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7:26
肮脏的人看什么都肮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7:36
肮脏交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7:38
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避而远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7:46
企业给政府部门送礼,何谈爱心,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效仿,有规定政府部门不得收企业捐赠,有价证券,钱物等。

发表于 2017-6-16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虽然法律未禁止政府部门接受捐赠,但政府无论做任何事,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这是政府行为的边界。就是说,对于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和对公民的要求——“法无禁止即可为”正好相反。城管所谓接受企业捐赠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之所以没有授权政府可以随意接受企业捐赠,并不是偶然的,首先,政府不应当成为接受捐赠的对象,因为其活动都有公共财政“量入为出”进行保障;其次,政府接受捐赠,必然影响中立者的形象,影响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其三,如果政府可以接受捐赠,政府也许会利用权力要求企业和个人进行“捐赠”,从而导致“被捐赠”现象的发生,侵害民间利益。这种担忧并非多余,现实中,一些政府机构要求下辖企业捐资的现象绝非少见。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其实是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与购买关系,企业和民众通过税收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政府取得税收,向社会提供服务。而这种购买,只能通过税收这一制度化途径进行,除此之外向企业和公民收取任何钱物的行为都有滥权之嫌,也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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