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根据省市财政相关要求和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隆昌实际,制定出台了隆昌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特殊困难救助基金五项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严格遵照执行。
确保基金筹集规模。拓宽各项基金筹集渠道,建立基金补充机制,确保基金保持合理规模,基金余额要保证及时满足救助需求。当基金余额低于50万元或超过协议确定的风险基金放大额度时,县财政将启动限时补充机制及时补充,确保基金正常使用。
明确基金救助范围。明确各项基金的使用(救助)范围、标准、内容等,基金要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贫困户就医,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充分合理利用各项基金,发展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致富。同时,解决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规范基金使用程序。规范各项基金使用申领条件和基本管理程序,统一申办流程和资料,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按照“规范、快捷、便民”的要求,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审核质量,确保基金使用时效。
严格基金监管考核。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扶贫基金安排使用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责任,把基金的管理、使用全程向社会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体现激励约束。县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的跟踪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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