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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绵阳的四川民生法医鉴定所一个无鉴定资质人的鉴定 严重影响了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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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的四川民生法医鉴定所一个无鉴定资质人的鉴定严重影响了法律公正
       绵阳民生法医鉴定所在20165月为叶科繁给出的伤残鉴定,是严重的错误,典型的乱作为,鉴定师居然是一个刚从学校出来,还没有取得鉴定资格的人,给做出的鉴定让人汗颜。不知这样的鉴定所,能不能给出一个公正的鉴定?
        叶科繁和叶会  (女)二人之间发生邻里纠纷,导致叶科繁的右腿腓骨开放性骨折,经梓潼县太康医院手术,进行了右腿腓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4天拆线回家休息。经医院术后一切良好,对以后生活毫无妨碍。
     可笑的三台鉴定所找一个以挣钱为目的内科医生给出了一个十级伤残,受害者叶会  不服,要求从新鉴定,可惜天不怜人,民生鉴定所又一个没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杜涛,他同样给出了十级伤残。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判决失去了法律的公正。就在这期间,叶会  多次电话了很多鉴定所,均回答的是,腓骨骨折是不够定十级伤残的,就连民生所接到电话咨询时,都说这个伤是不够定残的。那么请问民生鉴定所的      你们是以啥依据给定出的十级伤残的?你们是收钱就给定残?还是收取了叶科繁的大礼给出的十级伤残?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肯请相关部门还一个给作出严肃调查,还法律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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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3 15:28
权钱交易的牺牲品

发表于 2017-6-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鉴定标准 编辑
1、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发表于 2017-6-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鉴定资质的人做出的司法鉴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楼主可以继续对该司法鉴定提出质疑,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楼主可以以此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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