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这已成了驾驶员的的口头禅。是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绝酒驾是必要的。今天晚上,广安市区内又开展了一次大规模整治“酒驾”的行动,不到短短10分钟,我就不断收到:“XXX、XXX、XXX、路段查“酒驾”,请朋友们注意“!的微信告警!微信传递就像“消息树”一样,几乎是瞬间,就把市区的“严查点”暴露无一。
我从不喝酒,因此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都是很坦然地面对交警的'酒驾测试”,不过今天有朋友给我电话:“今天晚上吃的什么?吃荔枝没有?吃榴莲没有?今晚查“酒驾”注意点哦”!一时间我感到好奇怪,朋友怎么会有这样的警告?
原来,交警所用的“检测仪”会把“荔枝、榴莲”当“酒驾”!
问题就来了!“酒驾”“酒驾”是因为喝酒开车才叫称“酒驾”,当然罪魁祸首应该是“酒”!然而吃荔枝、吃榴莲甚至喝荷香正气水也会被判定为“酒驾”是否不符合常理?大家都知道,现在酒驾入刑,已经不是简单的违规问题了,但是“取证”是否真实?是否可以构成有效的法律要件?的确值得商榷!
总之,用一个可以“谎报误导”的仪器来判定“酒驾”是不是有些“荒唐”?
因为不懂,所以才有疑问,万望专家和权威机构能够给我们的“无知”“扫盲”!谢谢!!同时,也希望“高智商”的麻友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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